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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

(2009-10-08 05: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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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对我而言,时尚的确是个可有可无的词汇。除了昂贵加上我努力的也拼不出的Logo外,我实在难以看出它们的具体的好来。
我曾在香榭丽榭大街上的LV旗舰店里买过一个公文包,那时欧元和人民币汇率相比差不多1:10,那个破包应该是两万左右吧,但买回来后,我竟一次也没有用过。一是回来一看,满大街都是持有这种品牌手袋的人们,而且居然是画着浓妆的老女人居多;二是我的朋友们竟没有一个人认出我在使用一个名牌,我又总不能见谁就去追问人家你看看我今天有什么不同,并有意无意的将斜跨着的包包往人家眼前递,有时遇不到识货的人总会让自己虚荣的心明显感到不爽,这和怀才不遇有点相似。
Gucci、Cartier、Versacel、Ck、Normaluisa........这些专卖店我倒也是去过几次,但在我内心里总认为那里很土,是为山西黑煤窑矿主们预备的,这样说并非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心思在作怪,而是我一直以为大酱缸的外表再时尚,终究里面装的还是大酱,吃起来也没有什么不同。小孩子喜欢名牌,喜欢时尚,这无可厚非,原因是他们的心智尚不成熟,以为这个世界可以靠一身光鲜,可以靠一双Converse或Adidas就可以泡到小姑娘,进而整个的人生就此向他展现。假如作为成年人还有如此的浪漫和幻想情怀,我想他真的与现实越来越远了。
大概每个人都有一段这样的经历吧,从前我也曾这样做过,买衣服必到新世界里的专卖店,现在翻翻衣橱里,能叫出品牌的衣服大都是那时期买下的,结果呢,现在穿不了时,又舍不得扔掉,就在衣橱里胡乱堆放。我家老娘可不管那个,时不时来给我整理衣物时,我在这屋里听到那边一声裂帛的刺耳声时,我就会心里一颤,我的Prada!又是一声,我的Boss!这样在我家里衣橱里倒是清爽了许多,但多了许多块名牌的抹桌布。
年岁越大,倒是对穿着心思淡起来,开始对实用功能的物品有了好感,于是自己去买了许多相机回来,当然都算是古董级的机械相机,在家里摆弄来摆弄去的,也有乐趣。后来又喜欢音箱,结交了些懂声响的朋友,在我眼里,这个钱是不必省的,爱好可以追求奢侈,就像读书的乐趣一样,而时尚则实在没有必要。
那么到底时尚是什么呢?我说不清,不过我曾被我隔壁的王二哥着实教育了一次,你别看王二哥四十几岁的人了,潮劲儿绝不亚于90后,有一身不用看品牌但从样式上就能分辨是否是吉冈德仁和意大利Kartell合作设计的本领,这一点上我的确佩服他。
一天,他把我叫到他家里,神神秘秘的从抽屉里取出一个不锈钢的小盒来,打开后,里面盛的是一条软塌塌的但又散着晶莹剔透光芒的物事,我仔细一看,靠,不是一个安全套吗?王二哥一脸得意,说这是杜蕾斯与施华洛世奇联合打造的限量版水晶安全套,激光切割的闪亮的水晶镶嵌在橡胶上,形成了一个飞翔的小鸟状,既消解了橡胶柔软的属性,又增强了沉重感和力量感,是顶级的时尚物品。“这种风格叫Collage,还有人称之为Min and Match,在传统的优雅里,掺和一点现代的古怪,能让人感受到60年代的灵光闪现。”王二哥滔滔不绝的说着,手里还不停的爱抚那软绵绵的玩意儿上的水晶颗粒。
我望着他得意的大饼子脸,一脸坏笑的问:“和嫂子用起来舒服吗?”
他突然警觉起来,马上回答说:“你都时尚了,还想他妈的什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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