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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级市场来讲,过而不发的“堰塞湖”引发新股将要批量上市的忧虑,尤其是中国核电、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等大块头,对市场资金面构成沉重压力;对拟上市公司而言,过而不发则是种折磨。年内IPO无望,令不少公司的业绩绷不住了,业绩的真实性和可持续性备受考验,还未上市便可能出现变脸;对中介机构来说,日子也不好过。IPO积压令保荐机构库存增加,保代过剩,部分公司可能将不得不降薪裁员。
目前来看,过高的新股库存使得IPO“堰塞湖”成了一道必须解决、但又非常棘手的难题,任何动作都必须照顾到多方的利益,尤其要平衡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利益。若像市场担心的那般,加快新股发行速度,让上市公司流血发行,一方面作用有限——831家排队新股,即使按每周新发5家计算,也得要3年多的时间;另一方面,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可谓双输。股市扩容依旧,上市公司也要“赔本赚吆喝”,还有可能加剧二级市场的投机氛围。这一点,从洛阳钼业及浙江世宝所遭到的爆炒可略见一斑。
据国内媒体分析,监管部门的应对思路已逐步明晰。简单说,包括三个方面:分流、挤水分以及严执法。其中,分流是治理IPO“堰塞湖”的核心,试图改变目前排队企业“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局面。这个思路不难理解。在过往,中国上市公司要进行股权融资,往往只能选择在公开市场上市,想融资的企业太多,同时渠道太狭窄。这也是中国IPO改革的根本难题。与之相对应的,对拟上市公司进行分流处理,让它们通过“新三板”、发行债券以及海外上市等方式完成融资,是治理IPO“堰塞湖”的自然思路。
不过,这种分流工作依然存在许多问题,证监会可能无法说到做到。比如“新三板”,作为今年刚刚正式扩围的新生事物,“新三板”市场能否获得投融资双方的认可,尚属未知之数,其流动性与融资功能惹人担忧;而在转板制度仍未出台时,让那些排队的企业转挂“新三板”,也会心有不甘;此外,800多家拟上市公司,基本不可能都转到“新三板”市场,转挂可能性较大的,是其中324家计划登陆创业板的公司——若再加上地域上的限制,新三板扩容试点目前只限于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和天津滨海,则只有99家,对于831家、且数量有可能继续增加的拟上市公司来说,根本不够用。
又如发行债券融资。今年以来,社会融资规模的一大特征是信用债井喷,据测算,今年前11个月,中国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规模接近3.5万亿元,远超2011年全年的2.2万亿元,约占年内全部债券发行量的1/2——债市体量乍看之下可以容纳800多家拟上市公司。但当我们进一步剖析,这3.5万亿信用债里,由上市公司发行,并受证监会监管的公司债仅为2357亿元,其余的分别为短融(5203亿元)、中票(7861亿元)、超短融(8170亿元)、定向工具(5257亿元)及企业债(5724亿元),这样的额度并不可观。更何况,对于部分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其发债资质可能只够得上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门槛,后者是今年的新生事物,今年发行了67只,12月只发行了1只,市场供求难以匹配,热度降低,也很难盛纳至少225家上市公司(324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减去99家转挂“新三板”)的融资需求。
最后是海外上市。自2011年中概股危机后,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困难重重。近日中美审计监管风波再起,SEC起诉五大会计事务所的中国业务违法美国证券法,值此背景下,赴美上市只是种奢望。目前来看,香港市场是中国上市公司的“应许之地”,今年前11个月,共有33家公司在香港上市,在42家境外上市企业里占比近80%——这也意味着,即使2013年的发行速度翻番,香港市场也只能上市66家企业,无法满足800多家,尤其是沪、深两市507家上市公司的上市需求。更何况,在更严格的监管制度下(香港证监会日前出台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加强对IPO监管力度),中国公司赴港上市,首先要把水分挤干,这也将增加海外上市的难度。
如此算下来,这三条道路的最终分流效果可能会比较有限,承载不起证监会与市场的期望。从报道看,证监会可能还会利用IPO打假迫使部分排队公司中止上市,以缓解“堰塞湖”的压力。在分流道路很难满足需求的条件下,打假可能将成为监管层治市的重要手段。不过,安邦研究人员一向认为,暂停IPO制造“堰塞湖”是错误的思路,现在,当“堰塞湖”势如累卵之时,又考虑以多种方式来分流,这实际上是在用一种手段掩饰过去的政策失误,这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由此来看,监管层为清理IPO“堰塞湖”所拟定的应急措施,治标而不治本。监管层清理IPO“堰塞湖”的工作,首先必须理清思路,恢复IPO职能,同时要考虑采取系统方法,而不要指望靠“三板斧”就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