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双方自愿基础上的交易行为是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根源,这一点是人类文明至今繁荣昌盛的奥秘所在。政府的作用,就是保障社会中的个人权利不受任何人或者组织的侵犯,同时维持公正和社会秩序。如果政府认为它比社会成员本人更有资格判断何种行为对他有利,那么政府显然走得过头了,祸患肯定无穷。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就有分析人士猜测,今后类似山西黑砖窑的奴工现象将层出不穷。因为新法抬高了企业用工成本,在民工荒的今天,劳动密集型工厂要么关门,要么就是用工黑社会化,雇佣奴工和童工维持生产。在政府监管乏力的现实条件下,后一种可能性很大!
这不幸被言中。《南方都市报》近期报道了东莞触目惊心的童工现象:四五年来,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大量儿童被工头诱骗到珠三角地区的工厂做童工,通过三条贩童黑路,经过小工头、大工头、黑中介和工厂的四重盘剥,他们劳动收入的2/3被压榨干净。工作的环境也十分恶劣,几天才能吃顿饱饭,逃走面临死亡威胁,而其中漂亮一些的女孩子,则经常遭到强奸。这些童工中有不少人最初怀着对城市的无限期望(甚至是带着他们家人的期望)离开家乡的,但事实上,从他们踏出家门的那一刻起,他们便开始了悲苦的生涯。为了节约成本,在等工的日子里,工头每天只给他们10元生活费,除去房租,他们能够用来维持温饱的就只剩下5元;为了达到利益的最大化,在用工的时候,工头每天强迫他们工作12到15个小时。弱小的身板在苦苦支撑,有些童工想要逃跑,但前路已被工头封死。在利益驱动下,工头们甚至用死亡进行威胁,告诫他们逃跑就要付出代价——这是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拐卖凉山童工现象在1998年就开始了,而且媒体曾经予以曝光,但无论政府还是公众对此都一直持淡漠的态度。更搞笑的是,据悉新《劳动合同法》能尽快通过,就是因为山西黑砖窑事件曝光后,人大立法人士义愤填膺的结果。逼迫童工劳动和奴隶工行为是赤裸裸的刑事犯罪行为,应将现代奴隶主和童工贩子绳之以法!但现实是,对于山西黑砖窑事件,无论政府官员和人大立法人士却有意无意的往劳动保护上生拉硬扯,这完全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雇佣童工和奴隶工与劳动保护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此间人士的道德操守和动机。
在劳动保护的旗帜下,官员们有了干预劳动市场自由契约的权力,而道学先生也欣欣然满足了一路高呼的道德诉求。至于因此而被解聘在家的临时工之类的弱势群体,估计不在这些人的视野范围之内。至于现在曝光的东莞凉山童工悲惨境遇,很可能又一次被道学先生和官员们以“缺乏劳动保护”为由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全不管这些悲惨童工被蹂躏的事实。孩子没有自我保护能力,是不能构成自愿交易前提的,而山西黑砖窑的奴工更是连行动自由都没有,遑论和雇主讨价还价的权利!政府要做的,不是干预劳资双方的自由交易,而恰恰是应该制止和打击这类剥夺他人自愿交易权利的犯罪行为。无情的事实是,无论政府还是公众似乎更有兴趣干预劳动市场的自由交易行为,限制资方缔约权利。媒体和公众也基于阴暗的仇富心态,更喜欢将眼睛死死盯在类似于首富张茵的玖龙纸业“血汗工厂”这样的事件上,而对童工和奴工现象,却一般也只是看客心态,殊少实际打击行为,否则童工和奴工这类丑恶现象也不会猖獗至今,犯罪分子也不会至今逍遥法外!
政府权责错位导致的恶果现在已经暴露无疑:一方面企业纷纷解聘临时工,同时减少招聘人数,整个社会就业岗位急剧缩水;而另一方面,对于童工和奴工现象,通常都是以“加强劳动保护”名义一笔轻轻带过,浑不管背后的血腥事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两者是互为因果相互促进的,我们离“和谐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安邦咨询公司分析师
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