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奉献收入的核算(3)
(2013-10-12 19: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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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奉献收入的核算(3)
三、接受现金奉献的核算
【例12-1】A教会2015年1月2日收到一个信徒交给同工1000元奉献款,但不知道是不是本教会的信徒,连姓名都未留下。出纳开具了收据,抬头写“轶名”,并交给同工。
借:现金
贷:奉献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其他奉献收入) 1,000.00
在这里注明了日常奉献收入的具体来源,这是奉献收入设置专栏进行核算,为了使大家便于理解。本文一般都没有特别注明,这是要各教会根据需要自行决定设专栏与否,也自行决定设什么名称,分多少栏目。
【例12-2】A教会2015年1月7日主日礼拜后打开奉献箱,共有现金1200元。另有一个信封,里面有现金500元,并注明“要求教会将该款转给温州某某牧师,作为对牧师个人生活补助。已指定了受益对象的资金其实是A教会的受托代理资产,其核算方法参见第十五章第六节有关内容。
借:现金
现金—受托代理资产
贷:奉献收入—非限定性收入(主日奉献收入)1,200.00
受托代理负债
注意:
1、如果平时收到受托代理的现金资产很少,可以并入“现金”核算,而不必设置明细专项核算。凡是设置专项核算的,可以在现金日记账后半部留出专页记账。
2、教堂收到已指定了受益者的奉献,其实在收到的同时就是教堂对受益者的一种负债,该款不能被本教堂享有,只是代为转交而已,不能作为收入。因此收到指定了受益者的款项时,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
3、如果奉献收入指定了某些用途,但不指明给第三者享受,则属于本教堂的收入。由于限定了某些用途,因此贷方科目为“奉献收入—限定性收入”。
4、奉献收入下面设置的专栏,其实就是三级明细账。一般教会没有必要把奉献收入分得这么细,故此,可以只设置“非限定性收入”、“限定性收入”这两个二级明细账就可以了。
【例12-3】续上例。1月15日,A教会将500元现金寄给了温州某某牧师,作为对牧师个人生活补助。会计根据汇款单据和有关同工的证明(取得牧师寄回的收条更好):
贷:现金—受托代理资产
【例12-4】结转本月收入(假设本月只有【例12-2】所述的收入):
借:奉献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资产
【例12-5】A教会5月6日正处于建堂期间,当日聚会结束打开奉献箱有现金13000元,且有一张转账支票10000元,支票正面已盖好了某某单位的全部印鉴,可以立即到银行办理转入手续,原来是某弟兄开办的公司开来的支票,以公司的名义对教会的奉献,但未注明款项用途。当天出纳将现金解入教会户头,并将转账支票在其背面盖齐教会印鉴后交存银行,会计凭现金解款单回单、转账支票进账单回单、教会收款收据入账:
借:银行存款
贷:奉献收入—非限定性收入23,000.00
A教会虽然处于建堂期间,但没有指定今天的奉献箱奉献收入是必须用于建堂的,因而是非限定性收入。
【例12-6】5月20日礼拜结束后,奉献箱收入有11080.50元。5月27日礼拜结束后奉献箱内有一包装袋,内有125600元,并附字条说明,要求用于建堂专款。
①由于5月20日时,尚未限定奉献箱内的款项为建堂专款,因而是一般奉献收入,出纳当天开收据,摘要栏注明“主日奉献收入”:
借:现金
贷:奉献收入—非限定性收入11,080.50
②由于5月27日的收入限定为建堂奉献专款,所以出纳开具收据时注明“建堂奉献款”:
借:现金
贷:奉献收入—限定性收入(建堂奉献)125,600.00
③由于现金较多,存放家里不便,出纳5月27日当天将现金连同家里结余的2800元送存银行,共128400元,凭现金解款单入账:
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例12-7】由于A教会正在建堂,温州某教会寄来建堂奉献款20000元,出纳开具收款收据,并将记账联用挂号信邮寄给该温州教会,支付邮寄费5.20元。
①根据收据记账联入账:
贷:奉献收入—限定性收入(建堂奉献) 20,000.00
②根据邮寄费定额发票:
借:管理费用—邮电费
贷:现金
【例12-8】A教会建堂资金紧张,有关同工带头到温岭市各堂慕集奉献款16000元,支付往返差旅费326元。
①根据收据记账联入账:
借:现金
贷:奉献收入—限定性收入(建堂奉献) 16,000.00
②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入账: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现金
【例12-9】A教会3月2日收到某在外地务工的弟兄寄来奉献款1000元,要求专门给本地某村某长期生病王弟兄以困难救济,不得改作他用,并要求教会予以保密,不得透露其姓名。教会开具收据寄上,收据摘要栏注明“外地某弟兄转交王弟兄病贫救济款”。(受托代理负债与限定性奉献收入的区别参见第十五章第六节有关内容)。
(1)根据收据记账联入账:
贷:受托代理负债
(2)由于本会长期生病的某弟兄现在大有好转,心里感恩满溢,教会常有人来探望代祷已是非常感激,故不肯领受 1000元的困难救济,经再三说明是外地一弟兄寄来的,还是不肯收下。根据此款的限定条件,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所以只有将此款寄还在外地的某弟兄。根据汇款凭单入账(附上外地某弟兄寄还的收条更好):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现金—受托代理资产
(3)假设本例中,A教会收到某在外地务工的弟兄寄来奉献款1000元,要求专门救济本地教会中某些生病的信徒家庭。由于没有指定受益人,则此款属于限定性奉献收入。A教会开具奉献款收款收据:
借:现金
贷:奉献收入—限定性收入(救济奉献)1,000.00
在月底结转限定性奉献收入时:
借:奉献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假设4月5日,A教会向几户病贫家庭支付了上述限定性救济款时:
借:业务活动成本—救济支出 1000.00
贷:现金
并于4月5日同时解除净资产的限定性(或在月底时解除净资产的限定性):
借:限定性净资产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如果以后无法按所限定用途使用限定性奉献收入,而奉献者又要求不得改作他用时,则只有退还奉献款:
借:管理费用—其他
贷:现金
并同时解除净资产的限定性(或在月底时解除净资产的限定性):
借:限定性净资产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