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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懂法
墨宸
最近许多小学生在父母的陪同下到晨光找我,要我帮忙打份与交通法规相关的作文,题目大致为《学法、懂法,做个守法的小公民》。
常言说得好“没有规矩,何成方圆”!是的,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家庭,甚至一个人。一切行为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2011年11月17日甘肃正宁发生校车事故,限载9座的校车载了64人,车祸导致21人死亡。该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学校管理及校车的关注,随后各级政府频繁出台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校车安全、校车标准,最后落实到校车市场的政策。
现下的许多学校已经开始通过布置给学生作文为引力,让小孩子们从小就能学法、懂法、守法,做到“基础从小打,法律从小学”。
可叹的是,有部分人群,或已为人父母,或未有子女。他们还是明目张胆地藐视法律的存在,轻视他人的生命财产。这样的人自己都管不了,还何谈教育下一代?
突然想起前段时间的傍晚,我处理完妙得堂和德芳书斋的琐事,匆匆忙忙地赶往晨光。海澄镇普贤路口本就是车祸多发地段,当时我开车经过路口,一辆大卡车在我左前方行驶着,与我的车距约2-3米左右,大家各走各道相安无事。这时,从后方开来一辆深绿色的旧吉普车一直向我鸣喇叭。我知道他是想超车,但路面本就不宽,现在我若立即刹车,后面的车一定会追尾撞上,所以我还是照常行驶着。谁知道,对方竟然猛踩油门,时速约60-70左右,像风一样从我和大卡车中间擦身而过,“嘣”的一声响,结果撞上我的倒车镜。真的愤怒,这样的人也配考驾照?更何况就开一辆破吉普,神奇个屁。
时常在网上看到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富二代,以为家里有几个破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也不想想,钱再多也是你老子挣的,有本事你把出风头的心思放在挣钱上,不知所谓地开着跑车到处招摇过市,不把别人的生命当一回事,结果造成不必要的祸事无数,这样的人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唾弃。
古语有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今天,你或许只是侥幸地闯红灯,不久的将来就有可能演变成更大的犯罪。看来这交通律法不止要面向青少年,包括他们的家长也要好好学习才行。
现今是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也要重视个人的素质修养,更要重视法规法律意识,在行为和情感上增强对法律的认识和尊重。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美好生活,请那些已持有驾照的人员在闲暇时也重温一下交通法的内容,慎重开车,时常礼让。也希望大家平时多抽点时间逛逛书店或上网搜寻一下新出台的交通法,认真阅读一番,了解一下基本的法律要求,并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同时,也希望大家好好地教育下一代,让他们在生活中学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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