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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操者,女性之枷锁、镣铐、牢笼、罗网、屠刀者也

(2012-02-22 20: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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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操

虚伪

屠刀

杂谈

贞操者,女性之枷锁、镣铐、牢笼、罗网、屠刀者也

                张红萍

    一位居住在武汉的、38岁的、具有硕士文品的涂世友女士要建“贞操网”,她建立贞操网的目的是宣言自己守贞的尊旨,并很希望能够靠建立贞操网这件事令世人对婚前守贞的理念更加赞同。她表白自己:不需飞黄腾达但求心永无愧。而且她还在微博上晒出了自己在武汉同济医院的处女鉴定报告。

咋听这件事,我感到的是荒唐与可笑、荒谬与怪诞。我们知道其实许多狭隘、变态的男人很是重视女人的贞操,对于这样的男人我们只希望他永远找不到女人,由此惩罚这些男人。这些无良男人对女性贞操的要求,造成女性生活中的压抑与阴影,我们女人本已背负着历史的包袱,并不能完全阳光地生活,怎么出现一个要建贞操网的女人,要自缚其手脚,真是愚昧的可以。

在现代社会,只有碰到两件事,会让我拍案而起,一件是让女人回家,一件是让女人守贞。让女人回家就是剥夺女人自己供养自己的权利,让女人成为附属品,受他人的奴役。而让女人守贞,就是给女人佩戴枷锁、镣铐,把女人关在牢笼中,不得自由。因此有人愿意回家、愿意守贞是她个人的私事,我们不加评说,但如果有人企图提倡、倡导,那我们将坚决反对,并予以批驳。

守贞,你要守给谁,守给男人吗?据调查表明,男人每一小时就会想到一次性,男人满脑子是三妻六妾,男人对女人的态度是多多益善,你守给人家有什么意义?守给自己吗?守给自己其实是一种不成立的说法,如果不是为了他人、对象、社会,不会有人愿意守贞。食色,性也,压抑天然、自然的性,就是反自然,你到底是为了那般?因此守贞纯属愚昧加无聊。

世界上本无贞操一说,贞操的出现缘自“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恩格斯语)”。人类在这个世界上出现已经有二三百万年的历史了,大约在距今四五万年的时候,人类进入母系氏族社会,在距今大约五千年的时候,人类进入男权制时期。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人类的性都是很自由的,两性关系从“乱婚状态”到“群婚状态”到“对偶婚状态”,性都是自然而然发生,没有任何规定。只有到了“单偶婚状态”,也即一夫一妻制时期,也即父权制时期,性才被规定和规范。父权制建立以后,男人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女性守贞,因为男人要确保女人所生的孩子是他的血脉,因为他要把他的财产传给他自己的亲生儿子。男人为了让女人守贞,开始对女人进行种种规定、规范,可是在以往的几万年间,女人的地位一直比男人高,女人一直受到尊重,女性崇拜处处可见,女人一时半会儿怎么可能被压制下去。于是男人规定不让女人进行社会劳动,只让她们进行家务劳动,且规定家务劳动不计酬,也没有价值,一切价值用社会劳动所得衡量,于是女人的地位开始一落千丈。没有经济地位的女人的一切都得依仗男人,女人开始变成男人的附属品,最后变成男人财产的一部分,从此女人变成了男人的奴隶。恩格斯说:“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倍倍尔说:“妇女是最先做奴隶的人类”。女人成了男人的奴隶与财产,于是男人想怎么规定女人就怎么规定女人。第一件事:男人要求女人遵守片面贞操;第二件事:开始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从此贞操成了带在女人脖子上的枷锁,栓在女人脚上的镣铐,成了女人的牢笼、罗网、屠刀,后来的实践是把女人的脚裹起来,干脆无法出门,这一切都是为了贞操。从此贞操成了高于女人生命的第一生命。从一而终,一女不事二夫,夫死守寡。三十岁之前丈夫死后要为丈夫守寡,守到五十岁之后的要进行旌表,立贞节牌坊,而那些不能守寡的女人则人鬼相责,于是村村户户,全国上下,寡妇皆然。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控诉到:“始则称‘烈女不事二夫’,是惟烈女乃然;继则加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义,于是孀守之寡妇遍地矣。中国之中,吾粤女义尤严,吾乡触目所见,皆寡妻也,里巷皆是。贫而无依,老而无告,有子而不能养,无子而为人所欺,藁砧独守,灯织自怜,冬寒而衣被皆无,年丰而半菽不饱。吾乡居夜归,闻机杼铿然,五更未已,举巷相应,皆寡妇也。”贞操之杀人,杀人不见血。康有为的二妹,十七岁嫁人,嫁人后十九天守寡,十七岁开始守寡一辈子。康有为三妹,二十九岁丈夫去世守寡,留有三个孩子,无法忍受守寡的痛苦,夫死后第二年随夫而去。这一切都因为贞操,一女不事二夫。如果女人能自由结婚,自由恋爱,这些女人何至茹苦终身,凄苦无告。每思至此,贞操给女人带来的苦痛,字字血,声声泪,罄竹难书,因此见有人在现在还提倡什么贞操,建什么贞操网,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就想说愚昧是会害死人的。

残害女性几千年的贞操说,至“五四”新文化运动才开始动摇,被口诛笔伐。当时周作人翻译一篇日本女作家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与谢野晶子认为,贞操如果要守,就应该男女双方都守,如果它只是针对女人的片面的贞操,那它就构不成道德。她认为贞操不是道德,只是一种趣味、信仰、洁癖。我赞成这种观点,如果你个人有这个趣味、信仰、洁癖,那是你个人的事,如果你当作道德来提倡,它是不成立的。至于婚前守贞,贞操本来就是虚伪的,什么时候守贞都是没有必要的。

历史上曾经有贞女、节妇、烈女、室女四种女人,贞女是未婚夫死守节的;节妇是婚后夫死守节的;烈女、烈妇是如被男人碰了一下胳膊就将胳膊锯掉的;室女是不为任何原因而守节且沾沾自喜者,前三者还有守节的缘由,后者是为了攀比谁更贞节而自标高义的,涂世友女士大约就属于这第四类贞节女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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