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几天我一直在思考我做事的方法。我忽然感觉到自己是一个有天分但是不讲究的人。我在与别人的沟通中总会保持距离,很多人都会这样做,但我的问题在于我会让人知道我在保持距离。而我与别人的沟通都是面的,很少有人与人的,可以说是很范范,所以走了一圈下来也不会有什么交情。这些都是交际上的弊病,虽然可能是秉性使然,但确实是我觉得很不讲究的地方。而我把我能维持现在社交圈子归结于仅有的天分,而这天分的日子也怕是走到头了。
大学时候我们有一场辩论的辩题是:锋芒毕露是成功的必要条件。当时我把锋芒定义为能力,从而给自己的胜利奠定了基础。其实在我看来锋芒不仅仅包括能力,还有目的性,前者会促使成功,后者可能会带来阻力。不得不说,自大学毕业以后我的目的性暗暗地增长着,这并不是说我企图有多大——恰恰相反,我因为没有企图常被人批评——实际上,我觉得自己越来越现实了,而这种现实现在是一种一并不满半饼子晃荡的状态,具体表现就是有的时候很愤青,有的时候唯利是图,而这两个状态的转变是没有规律的。benson曾经说过我一个问题:我轻易不洞察别人的心理状态,但是只要在观察就一定会让被观察者知道。这不是什么职业道德,而是喜欢观察反应,很像猫捉老鼠。我喜欢把事情都摆出来看反应再处理的做事方式是很多人接受不了的,所以大多数人拿不住我。
说起来之前的毛病很多,倒不如说说以后的打算。还是那个辩题,我真的觉得完全地展现能力且非目的性是成功的必要条件,我一直都说自己是搞心理的、玩塔罗的,却也很少管事,喊一百句不如做一件事——虽然我也不屑于喊,但真的有人告诉我要为人所用。再效仿责任扩散效应,与人交往一定要点对点,与一人交心要比与百人讲话更能得朋友。而对于那些真善美的东西,我打算以后只讲人情事理,不评论是非公正。与其作为一个愤青在社会底层呐喊,不如把力量用在工作事业上,然后在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做些善事。一个人改不了世道,公道却自在人心。我可以把最后的招数用在捍卫心灵的底线上,倘若真的有什么事件发生,引用之前某人的一句话: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要让地球上消失一亿人。这锋芒太锐利了,哈哈。
有句话叫:善为主,恶为先。这样的做法是明显的自我保护。其实很多时候伤人的不是善恶,所以这种做法也不那么成熟。现实一点,执着总会出事的。于是我忽然在想:如果真的有净土,它一定不是用来捍卫的。
段佳明 21:49
20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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