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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苍天有眼,罗尚林在仓皇逃窜了8天8夜之后,再次落网归案。但问题是,这样的事情已非一次两次,这样的问题却很少有人提及。一个月前,保定监狱在押犯谢万礼驾吊车冲监逃狱,警方发出紧急协查通告,先是悬赏10万元,三天后又提升至15万元。同样是苍天有眼,仅仅几天之后,谢万礼被缉拿归案。
保定方面先后分两次开出10万元、15万元的悬赏金缉拿谢万礼,罗尚林自然也不能“便宜”了。据报道,在罗尚林越狱的第二天清晨,一份悬赏10万元的公告便在南充城区到处张贴、散发。我不知道这些悬赏金最后是否都已兑现,但我想知道,这些动辄10万元的悬赏巨资如果兑现的话,它应该从哪儿出——要知道,它是完全由于司法部门自己的失误和错误而造成的。
为了追捕一些重案要犯,向社会悬赏,无可厚非。但问题是,上述两次悬赏缉逃却跟普通的悬赏缉凶性质完全不同,后者是突发事件,没有可预料性,而前者则是可以也应该避免的——它完全是由监狱方面玩忽职守所造成的。现在可好,我们大家平白无故被逃犯吓出一身汗不说,还要为司法部门的失职和渎职来埋单,这未免太冤了点。
其实,川中监狱重刑犯的越狱已非第一起,早在2004年3月28日,川中监狱就发生过一起震惊公安部和司法部的“死囚越狱案”。报道上没说那次是否也做出了悬赏,但我要说,作为社会防范再犯罪的最后一道屏障的监狱一再出现这样要命的“纰漏”,有关部门在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的同时,那悬赏金的出处似乎也该给社会做个交代,至少其中一部分应该让管理者来“出血”吧——说白了,这悬赏金里“悬”的就是他们的“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