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开始接触规则以来,我就经常分不清楚暂定球与第2个球,对它们各自的定义时常弄混。上个星期去莲花山爬山,回家的时候经过书城进去看了看,没想到给我发现了仅剩余的两本李老师和冯老师的《下场学规则》,其中一本已经被翻阅到有些残旧了。问了营业员还有没有库存,但是得到的答案是全部售出。郁闷!这本书的销量可真不错,还好被我赶上了最后仅有的一本书。开心的抱回家去。
书上讲了有关暂定球和第2个球的相关规则定义。让我一下子豁然开朗。现在终于弄明白了它们两者的区别了。
使用暂定球只是用来节省时间的一种手段而已。当你不得不要按照“stroke
and
distance”的程序进行处置的时候,就不用再费时费力走回上一杆的击球地点了。因为有的时候,当我们把球从teeing
ground开出去的时候,球打的虽然不是太糟糕,但是当我们走上前去寻找它的时候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结果,我们往往在花了规则赋予我们的5分钟的时间之后仍然看不到它的踪迹。没有办法只能回到发球台再去打自己的第3杆了。这个时候跟在你后面组的球手也会因为长时间的等待而难免产生少许“火气”。
所以,在任何时候,只要自己的球有一点遗失或者出界的可能,告诉同组球员自己要打一个暂定球会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就是,怎样正确是使用暂定球。很多时候,在打球过程中,甚至比赛当中许多球手在决定要打暂定球的时候,往往只是宣布:“我要再打一个”。把“暂定球”三个字忽略掉了,这样会引起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打暂定球的顺序要在其他同组球员完成了他们的开球之后,才能再在发球台上架球然后进行开球。在暂定球到达初始球大概的地点之前都可以一直对其进行击打。但是,当暂定球到达可能的落点区域并开始寻找时,就不能随便击打暂定球了。这是,就要用规则赋予的5分钟来寻找初始球。如果在5分钟内找到初始球,不管它的位置状态多么糟糕,都不可以放弃这个球,用暂定球完成这个洞。就是说,一旦你找到初始球,暂定球就会自动“失效”。如果找到初始球后仍然击打暂定球,那就是打错求了,后果会很严重。另一方面,也不能在找到初始球后宣布它不可打,用“stroke
and
distance”的处置程序,在罚一杆后打暂定球。这时如果你宣布自己的初始球不可打,然后决定回到上一杆击球地点再打一个球,那么你只能在辛苦跑一趟了。相反,如果在5分钟之内没有找到自己的初始球,那么初始球就宣告遗失,然后在按照“stroke
and
distance”的处罚后,用暂定球完成该洞的比赛。
而规则中还有一种情况可以允许球员再打另外一个球用来节省时间,这里就是第2个球。第2个球与暂定球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很多时候在场上打球出现规则方面的疑问的时候,因为球场比较大的原因,我们并不能总是很及时的得到裁判员的帮助。即使在大型的职业巡回赛中,全场也只不过有七八名裁判员而已。因此,很难避免出现上面的情况。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采取打第2个球的程序了。也就是说,你可以同时打两个球来解决这个令人尴尬的难题。比如象书中举出的一个例子,你在击球时必须站在一个泥泞的地方,你认为这里是临时积水,自己可以take
relief。但是你的同组球员不同意。他们认为这里不是临时积水。而这个时候裁判员并不能很及时的来到你身边为你解决这个问题,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打两个球。你可以按照临时积水的处置办法打一个球,再在球的现状下打一个球。记住在此之前要向同组球员声明,你希望记录自己哪一个球的成绩。此后,你可以分别把这两个球打入洞中。完成全部比赛后,你在呈交记分卡之前一定要向裁判员报告此事,并听从他们的安排。如果他们认为那个地方确实是临时积水,那么按照临时积水处理的那个球的成绩就是你完成那个洞的最终成绩。否则你就只能选择另外一个球的成绩了。而且,这里要强调的是,只有在比杆赛中才可以使用打两个球的程序。而比洞赛的原则是所有问题必须在当时进行的球洞解决。
以上只是对暂定球与第2个球简单的进行了一下比较。还在继续学习有关各自的详细判例及说明。会在之后弄懂之后在做进一步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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