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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学与修辞学的区别与联系

(2009-09-15 21:03:09)
标签:

杂谈

分类: 语言随笔

语法学与修辞学的区别与联系

      ——兼评滕慧群《语法修辞关系新论》

 

王希杰

 

提要上个世纪中国语言学界曾讨论过语法修辞相结合的问题。汉语语言学界有些学者在强调汉语、汉语语法的特殊性的前提下,主张汉语语法学和修辞学必须结合。其实,汉语跟世界上其他语言的共性是第一位的,汉语语法和汉语语法学、汉语修辞和汉语修辞学应当区别开来,汉语语法学和汉语修辞学也是彼此独立的,所谓语法和修辞相结合,只有具体分析之后再说才是有意义的。

关键词语法  语法学  修辞  修辞学  区别  联系  共性  个性

 

、语法和语法学,修辞和修辞学

英国学者罗姆·哈瑞在《科学哲学导论》中,有一个小标题,叫做“世界自身与感知的世界”,他说:“对于哲学家来说,所有区别中首要的最基本的区别是,世界自身与世界在它作用于感性客体中的显现(即我们感知的和被工具检出的世界)之间的区别。(1)“世界自身”是客观存在的世界,“感知的世界”是主观的世界。在语言学中,这种区别体现为:

    语法——语法学    修辞——修辞学

    语音——语音学    词汇——词汇学

    语义——语义学    语用——语用学

逻辑——逻辑学   心理——心理学

在汉语文献中,“语法、修辞”是多义的。既指语法、修辞自身的世界,也指语法、修辞的被感知的世界。现在,绝大多数的学者都比较严格地区别开语法——语法学、修辞——修辞学来了,这是汉语语言学的一个巨大进步。

可是,事实上这两种不同的概念是经常混淆的。当有人指责你说“这不合语法,不合修辞”的时候,你可以问道一句:“你说的是什么语法?什么修辞?是世界自身,还是被感知的世界?是语法自身,修辞自身,还是被人感知的语法,被人感知的修辞?”值得注意的是,许多时候,指责他人不合语法、不合修辞,所运用的标准是被感知的语法与修辞,是批评家自己的有限的语法学、修辞学知识,其表现就是,某些咬文嚼字、向他人的语法修辞学错误开炮的时候,往往引经据典——词典、语法学、修辞学书籍等,把某些语法学家或者修辞学家的语法学、修辞学知识当作语言运用是非的唯一标志,这在方法论上是不通的,在实际上,往往无法说服人。

上个世纪新加坡学者郑子瑜先生提出语法修辞相结合,问我时,他说我笑而不答。之所以笑而不答,就是因为这不是一句话能够说清楚的——

    语法与修辞       相结合

    语法学与修辞学   相结合

    语法与修辞学     相结合

    语法学与修辞学   相结合

在学术研究中,在学术讨论中,在学术评议中,最重要的是:基本概念必须清楚明确。

上世纪的语法修辞相结合的讨论,也许是促使滕慧群选择《语法修辞关系新论》为题,进行专题研究的导因之一吧?这场讨论,是没有什么结果的,各人自说自话,没有什么结论。其原因就在于,参加讨论者大都急欲发表自己对语法和修辞能否结合的看法和自己所持之理由,忙于说服对方,较少从语法学和修辞学的根本问题上刨根究底的。其实,不同的参加者对于语法和语法学、修辞和修辞学的看法显然是不相同的。例如,徐思益同吴世文、张寿康、张静、廖序东、林文金等所理解的语法——语法学显然就是不一样的。各人对语法和语法学、修辞和修辞学持有不同的理念,在语法和修辞相结合问题上就难于谈到一块来了。

滕慧群的专著《语法修辞关系新论》(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之所以值得我们注意,就在于作者从问题的最关键、最基本的地方开始,从语言学的历史开始,把语法学和修辞学放到语言学的宏观大画面之中来观察。

 

 二、多种关系和两种关系

区别开语法和语法学、修辞和修辞学,于是就出现如下六种关系:

    1)语法——修辞    (2)语法学——修辞学

    (3)语法——修辞学    (4)修辞——语法学

     (5)语法——语法学    (6)修辞——修辞学

滕慧群的博士学位论文,所讨论的,主要是两种关系:语法——修辞,语法学——修辞学。作者不讨论“语法——修辞学”、“语法学——修辞”、“语法——语法学”、“修辞——修辞学”的关系问题。再进一步说,作者的研究中心在“语法学——修辞学”的关系上,“语法——修辞”的关系是讨论“语法学——修辞学”关系的前提。

区分“语法——语法学、修辞——修辞学”是语言学科学化的一个标志。坚持严格分语法——语法学、修辞——修辞学,这是滕慧群的《语法修辞关系新论》成功的基本保证。在研究复杂的关系时,研究者自己的头脑必须是清醒的严密的。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所说的世界自身(客观存在的世界),其实也还是我们的一种认识——如果是完全彻底脱离了我们的认识,处在我们的认识之外,那么,它就是不可言说之物。语言的边界就是我们的认识的边界,坚持如语法自身、修辞自身完全处在我们的认识之外,那么我们的语言就无法进行言说!

上个世纪的语法和修辞相结合,主要说的是语法学和修辞学。客观存在的语法与修辞似乎没有结合不结合的问题。所谓语法和修辞相结合问题,其实说的是汉语语法学和修辞学相互结合的问题,汉语语法和修辞的特点是主张汉语语法和修辞相结合的理论依据。其实,汉语语法学和修辞学相结合的问题,又有两个方面:

    在研究者方面,语法学研究必须结合修辞学;修辞学研究必须结合语法。

    在汉语的使用者方面,你“修辞”就必须结合语法,你“语法”就必须结合修辞。

在语法和修辞相结合的讨论中,不少讨论者并没有区分开这两个不同性质的东西。事实上,这两个方面,是不可混淆的。

在我看来,汉语的使用者使用汉语的时候,是没有,也不需要,更不可能区分语法和修辞,进一步地说还有逻辑、文化、心理,还有人情世故什么的。对他提出什么“你修辞要结合语法,你语法要结合修辞,你的语法和修辞必须相互结合”似乎没有多大的意义。

对于汉语语法学和修辞学的研究者,如果一点语法知识也没有,那么就不能够从事真正的修辞学研究;一点修辞学知识也没有的汉语语法学家,有么?如果语法是修辞的基础,那么语法学知识也是修辞学家的修辞学研究的基础或者前提。对于语法学家来说,他的语法是生存在人们的运用之中的,只能在人们运用语法的成品之中来研究语法。任何人运用语法的时候,都在、已经在修辞了。修辞和修辞学是语法学家研究语法的参考框架,是不可缺少的。

在我看来,语法就是语法,修辞就是修辞,逻辑就是逻辑,语义就是语义……是彼此不可以相互混淆的。万事万物都相联系的一面,天空上的月亮,还影响着我们的感情,影响着交通事故的发生呢!但是科学研究就是要把这些有某种联系的现象区别开来。所以,我们不能因为语法学和修辞学具有某种联系就认为它们必须结合在一起来研究。

我对所谓三个平面学说持有保留态度,也就是因为:

    语法就是语法。语用就是语用。语义就是语义。

    语法不是语用的一部分。语用不是语法的一个部分。

    语法不是语义的一个部分。语义不是语法的一个部分。

    语义不是语法中的一个平面。语用也不是语法中的一个部分。

    语用是语法学研究中的一个参考点。

    语义是语法学研究中的一个参考点。

    语法学是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相结合的学问。不研究语法意义的语法学,还是语法学么?三个平面中的“语义”不应当是指语法意义,语法意义早就在语法之中了。三个平面的语义如果是逻辑语义,那么它不应当是语法学的研究对象!

滕慧群这部著作的成功,在于她思想的严密性。她区别开多种不同的关系,又抓住了最重要的关系。

 

三、多种多样语法学和修辞学

讨论语法学和修辞学的关系的时候,必须考虑到有多种多样的语法学和修辞学。我当初对滕慧群说:“对于主张或者反对语法和修辞相结合的人,你首先应当问道他:您的语法——语法学的定义是什么?您的修辞和修辞学的定义是什么?只有争论双方对这个问题具有大体一致的认识,讨论才是有益的。在语法修辞结合的讨论中,徐思益同吴世文、张寿康、张静、廖序东等所理解的语法——语法学显然是不一样的。我的修辞学,同陈望道的修辞学,恐怕也不是一回事情吧?”

语法学和修辞学是历史地产生和发展的。因此,不同的时代对语法学和修辞学的理解是不同的。不同的学术流派,不同的学者,对语法学和修辞学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甚至同一个学者,不同时期的看法也可能是比一样的。例如,乔姆斯基的生成转换语法学,其实是以语法为核心,包容了语义、语音,甚至词汇在内的大语法宁三个平面的语法学把语义和语用都涵盖在其中了,语法学论文的三段模式是,一句法分析,二语义分析,三语用分析。

在讨论语法学与修辞学的关系的时候,必须明确你所说的语法学和修辞学是什么学派、哪一种语言学中的语法学和修辞学。如果你说的修辞学是传统修辞学,语法学是乔姆斯基的语法学;或者:传统语法学——现代修辞学,科学语法学(专家语法学)——实用修辞学……。

于是——

      修辞学                       语法学

      美辞论的修辞学               乔姆斯基的生成钻换语法学

      比利时列日学派的修辞学      《马氏文通》的语法学

      陈望道的《修辞学发凡》        美国描写语法学

      法国的唯理语法学              实用修辞学

      现代修辞学                    传统语法学

      实用修辞学                   科学语法学(专家语法学)

      纯理修辞学                   教学语法学

      ……

谈论语法和修辞相结合的时候,你首先应当说清楚是:哪种语法学跟哪种修辞学。

滕慧群的《语法修辞关系新论》的价值,首先还不在于作者自己的某些独到的观点,而在于:

 

她寻根究底,正本求源,从古到今,不厌其烦地考察各个学术流派,各个学者的语法和修辞观念。在当今学术泡沫化,学术腐败盛行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博士能够如此,我以为是很值得赞美的。这部著作是对学术泡沫的一种批判,所以它遭到某些热衷泡沫者的反对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了。因为它提供真正学术研究的一种模式。

 

新世纪呼唤语法学和修辞学大家,这首先要求具有学术气派,熟悉学术文献,懂得学术规范。滕慧群的这部著作,就一些最基础最基本的概念——语法、语法学、修辞、修辞学——来作如此深入地探讨,这一研究成果对汉语修辞学和语法学的进一步发展都是非常有益的。就是那些攻击、否定者,也会暗地里,悄悄地运用滕慧群博士的研究成果的。

我想,不是每个读者都有把滕慧群的《语法修辞新论》读到底的耐心的。如果你连读到底的耐心都没有,那么请想想,作者写出来是多么辛苦的事情呀。如果,你连读都不读,就去否定它(我不运用“她”,避免著作和作者相互混淆:她——作者;它——著作),谁个浅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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