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三则(2016年10月11日)
【简庐笔记】
处事知权
吾乡某局长父殁,冯兄应邀主事,及下葬日,孝子亲友送棺至坟地,鼓乐齐鸣,坟庭分明暗,暗庭置棺木及随葬品,先由穿斩衣孝男入暗庭,以笤帚扫净,孝男入暗庭,久不出,众人诧之,冯乃跃入,曰:“我看看。”入暗庭,见孝男窘极,以指示冯:暗庭地上,惊见人矢一坨。冯思之:必为逝者之子于任上得罪人,于此报复也。乃出暗庭,对地面呼:“撂一个铁锨来!里面有点不平。”乃以铁锨于暗庭角落挑坑埋矢拍平,携孝男上,大呼:“抬棺下葬!”
……乡下陋俗,仇人先人下葬前,遗矢或猫狗猪尸于坟坑,辱之也。
冯兄通人情,知权变,其事秘而不彰。
冯兄若干年前私语余,时移世易,人事既远,今为后生言及,令增广见闻耳。
【一句话】
【一句话】
早上为朋友群转山西民歌《桃花红杏花白》,胡兰云评论:“听不清歌词。听了就想去放羊,不想上班。”
————《桃花扇底看前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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