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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恨”将让我们体会不同的人生

(2009-02-21 20:19:36)
标签:

感情

附加条件

反差

杂谈

分类: 心态篇

    中国有句俗语:“爱之愈深,恨之愈切”,乍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因为我为“爱”付出很多很多,但所得到的结果却是受到“伤害”,内心产生极大反差,因此“由爱生恨”,于是想到报复乃至同归于尽。

到底什么叫做“爱”,我个人认为爱是一种发自内心为对方无怨无悔的付出,爱是一种甘愿为对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爱是一种不计任何代价和回报的给予。

    但为何有人却将“爱”与“恨”融合在一起哪?更多人在付出“爱”的时候,内心却在想着何时能得到对方对自己有所回报,自己付出的“爱”将会换来的是什么?这种“爱”叫做一种有条件的“爱”。

    比如,父母对孩子倾注了全身心的爱,但绝大多数父母的内心深处却在企盼在未来孩子长大成才,能够赡养孝敬自己,为自己养老送终。于是将自己从未实现的梦想转嫁给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一旦孩子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就会倍感伤心、痛苦,甚至有人悔不当初,发狠道:“若是早知他会如此,不如当初不要他或掐死他。”难道这就叫“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

    再比如,夫妻或情侣间的情感,女方对男方做出了某种牺牲,相夫教子,孝敬老人,但内心的真实目的是希望老公有所成就,家庭和美满,夫妻白头到老。当男方出现婚外恋情时,女则倍感受到伤害,内心极大反差而不平衡,“我为这个家放弃了自己很好的工作,在家里洗衣做饭,每天把老公装扮得潇洒帅气,对孩子百依百顺,对老人恭敬有加,十几年下来,自己却身体容貌衰老,而如今他却家外有人。老天爷太不公平了,我如此的付出和牺牲却换来了今天这样的结果,这个挨千刀的家伙,我恨死他了!”

    一个人对另一方所付出的“爱”,无论对方是自己的孩子,还是自己的另一半,只要这种爱的付出是带有某些条件或希望获得某种结果的,这种爱就叫做“有条件的爱”。那么,这种带有附加条件的“爱”,说白了就是一种情感交换,而这样的交换往往会比金钱交换更显得不公平。当我们内心觉得不公平时,自然就会产生心理失衡,达到极致时,人的心理情感就会走向极端——由“爱”变成了“恨”。

    假如我们发自内心深爱对方,没有任何附加条件,我们心甘情愿地为对方付出所有的一切,我们在行为时就会发自内心感到快乐,即使没有什么回报也无怨无悔。反之,就会觉得这样付出很痛苦,甚至觉得不值得。

    为人父、为人母,为人夫、为人妻,当我们决定尽义务尽责任时,当我们决定为对方付出时,自己一定要想清楚,你到底是深爱对方而为之,还是为了换得某种结果而为之?两种选择和决定将带给我们的一种是快乐,另一种是痛苦。

                   “爱”与“恨”将让我们体会不同的人生

    “LOVE(爱)”与“HATE(恨)”这两个词竟然也可以通过镜面对称产生“双面语”效果。你想穿着这个衣服与你所爱之人相伴度过一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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