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近50年甚至100年基础物理学的重大突破,都无法绕过“实物与场”或者“粒子与波”的关系,也就是甘永超建立的“波粒二象关系式”(该关系被瑞德尼克在《量子力学史话》281页中称之为“物理学尚未征服的山峰中的最高峰”)。其它突破都是小打小闹。
一、简单的逻辑
科学有科学的逻辑。如果不按照科学的逻辑办事,那么,不管你花多少科研经费,那些科研成果是出不来的!
科学的逻辑,不仅科学家懂得,即使普罗大众,也会懂得一些,并非高深莫测,例如:
A、德国科学家普朗克弄清了“波与粒子某一侧面的关系”(频率与能量的一维关系),获1918年诺贝尔物理奖;
B、法国科学家德布罗意弄清了“波与粒子另一侧面的关系”(波长与动量的一维关系),获1929年诺贝尔物理奖;
接下来,一定就会有人想到“波与粒子的关系很可能是一座有待开发的金矿”(例如C、D):
C、“波与粒子还有其它侧面的关系”吗?
D、“整个波”与“整个粒子”又是什么关系(多维关系、全部关系、整体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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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顺理成章的“科学的逻辑”。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从专业方面找到强有力的证据,证实“整个波与整个粒子的关系”确实是物理学发展的瓶颈,是物理学的自身突破所无法绕过的重大问题,亦即“锁喉”之处。瑞德尼克在《量子力学史话》281页中明确指出:“今天,决定微观世界统一体的最深刻本质的全部问题,就是物理学所面临的尚未征服的山峰中的最高峰:物质的两种基本形式——实物(粒子)与场(波)——之间的相互关系。”
如果A、B的成果震惊世界(被誉为量子力学的两大开山之作),那么,我们在后面的研究就应该关注、重视甚至瞄准C、D。如果D的成果(应该更为高贵)取得突破,科学家却不闻不问、不理不睬,那就是亵渎科学的逻辑,不按科学的规律办事……
很显然,在以上案例中,探索“波与粒子的整体关系”不过是思维科学、逻辑学(具体说来就是“科学抽象”)中下一个顺理成章的、急待解决而且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任何科学家要想在这一领域(量子物理学,包括粒子物理与场论)有所作为都不可能逃避、绕开这个问题(甘永超所创立的“波粒二象关系式”就是这里一座巍然耸立、无法回避、必须跨越的高峰,必须弄清楚它的“对与错”、“涵义与价值”)——足以立为国家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项目而去攀登诺贝尔物理学奖的高峰!它应该是百年世界难题,物理学尚未征服的山峰中的最高峰(瑞德尼克语)!谁能解决,谁就是科学英雄!
二、理性分析
一个有一定学术修养(学养)的人在这里一眼就能看穿、看破!因为,从理论上讲,上述“科学的逻辑”不过是教科书上关于“科学抽象”论述中一个经典案例的简化。完整的“科学抽象”过程包括“思维运动的两次飞跃”:“感性的具体→抽象的规定→思维中的具体”(参见《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
感性的具体,指一系列客观现象与事实;抽象的规定,指事物的诸多要素及其本质属性(各个侧面的本质规律);思维中的具体,指“事物的诸多要素及其本质属性”经过辩证的综合而形成的完整的理论体系(事物在大脑中所形成的整体形象)。
一个经典案例:根据一系列电磁现象(感性的具体),通过分析,得到电磁现象各个侧面的本质规律(抽象的规定)——库仑定律、毕奥-萨伐尔定律、高斯定理、安培环路定理、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等等;而后,再把这些抽象的规定(各个侧面的规律),通过综合而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电磁场的整体形象),达到思维中的具体,这就是麦克斯韦电磁理论(麦克斯韦方程组)。
由于经典电磁理论(电动力学)比较复杂,难于理解,我们又拿“波与粒子的气味与颜色”来说事,并做了一些生动、形象的简化,于是,就得到了以上案例分析,以便大家进一步理解“科学抽象”过程中“思维运动的两次飞跃”:“感性的具体→抽象的规定→思维中的具体”。
三、略谈“波粒二象关系式”的价值
下面再回到“波粒二象关系式”的价值判断:既然“普朗克公式”与“德布罗意公式”相当于揭示“波的颜色”与“粒子的颜色”之间的关系、“波的气味”与“粒子的气味”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维关系,属于科学抽象过程中“思维运动的第一次飞跃”,是“感性的具体”→“抽象的规定”,那么,我们的“科学抽象”过程就没有完成,一定还需要“第二次飞跃”,那就是“抽象的规定”→“思维中的具体”,而“波粒二象关系式”正好填补了这一空白:从“抽象的规定”再到“思维中的具体”,以便“从整体上把握‘整个波’与‘整个粒子’之间的关系”,那可是“科学抽象”过程中“思维运动的第二次飞跃”——更高级形式。因此,我们应该由“波粒二象关系式”而去追究“整体的波”与“整体的粒子”之间的关系,追溯到“波粒二象性的相变假说”与“π型三重波粒二象性”,挖掘出“波粒二象关系式”的深刻内涵,而不是反过来,把“波粒二象关系式”的矩阵拆开,放弃整体关系,退回“普朗克公式”与“德布罗意公式”的枝节中去。只有那些逻辑混乱、学养浅薄的“专家”才会这么做。可即使这么做也找不出“波粒二象关系式”的任何错误!
本来,“波粒二象关系式”就是植根于“波粒二象性的相变假说”与“π型三重波粒二象性”,是对“波粒二象性的相变假说”与“π型三重波粒二象性”高度的数学抽象。反过来,也只有“波粒二象性的相变假说”与“π型三重波粒二象性”才是“波粒二象关系式”唯一的解释和理解通道(不知那些诋毁“波粒二象关系式”的人拿什么理论来解读此式?他们是否见过“波粒二象关系式”的文字表述——“波粒二象性的相变假说”或者“π型三重波粒二象性”?一个从未见过“该物理公式之文字表述”的人,根本就不可能理解该公式!一个从未见过动量守恒定律之文字表述的人初见“ΣPi=常量”会怎样离奇地解读?他怎样把握动量守恒定律的前提条件和物理内涵?也许,他又会东施效颦而发明一连串的“ΣAi=常量”、“ΣBi=常量”……“ΣPz=常量”公式。止增笑耳。
综上所述,“普朗克公式”、“德布罗意公式”与“波粒二象关系式”之间的关系,非常类似于库仑定律、毕奥-萨伐尔定律、高斯定理、安培环路定理、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与麦克斯韦方程组之间的关系(其实,甘永超的波粒二象关系式“P=GW”也类似于爱因斯坦质能关系式“E=mc^2”)。希望中国学术的掌门人,早一点意识到“波粒二象关系式”的重要性——它是认识“粒子与波(实物与场)之间整体关系”(瑞德尼克在《量子力学史话》中称之为“物理学尚未征服的山峰中的最高峰”)的高级阶段,是科学抽象过程中的“第二次飞跃”,比“普朗克公式”、“德布罗意公式”具有更高的科学价值!是没花国家一分钱而取得的重大基础科学研究成果!希望国人好好珍惜,不要暴殄天物、煮鹤焚琴……
《科学的逻辑不容亵渎——略谈“波粒二象关系式”》(http://www.tech110.net/home.php?mod=space&uid=1126&do=blog&id=78882;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e504020102ycc1.html;http://www.360doc.com/content/18/1122/22/5455840_796615542.shtml)
《“甘永超公式”之前20年的奠基性工作有谁知晓?》(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e504020102y7gq.html;http://www.360doc.com/showweb/0/0/793113519.aspx;http://www.tech110.net/home.php?mod=space&uid=1126&do=blog&id=78827)
《关于“甘永超公式”价值的一个类比》(http://www.tech110.net/home.php?mod=space&uid=1126&do=blog&id=78402;http://www.360doc.com/content/18/0506/14/5455840_751595413.shtml;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e504020102xnj7.html)
《“甘永超公式”相关谣言见光死》(http://www.tech110.net/home.php?mod=space&uid=1126&do=blog&id=78381;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e504020102xn5c.html;http://www.360doc.com/content/18/0501/12/5455840_750206074.shtml)
《对“甘永超公式”认识的四个层次》(http://www.360doc.com/content/18/0311/01/5455840_736012934.shtml;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e504020102xiu5.html;http://www.tech110.net/home.php?mod=space&uid=1126&do=blog&id=78222)
《“太极粒子波”理论验证的“311”方案》(http://www.tech110.net/home.php?mod=space&uid=1126&do=blog&id=78892;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e504020102ydur.html;http://www.360doc.com/content/18/1122/22/5455840_7966165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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