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试卷(计算分析题题)
(2010-10-24 14: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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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所得税额文化 |
分类: 税收业务 |
×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试卷(计算分析题题)
四、计算分析题(共35分,共四小题。第1小题7分,第2小题8分,第3小题8分,第4小题12分。)(列示计算过程,保留2位小数点)
1.甲企业2003年至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主表“纳税调整后所得”分别为-600万元、-5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和500万元。2006年从被合并企业转入亏损额80万元(已经税务机关确认)。甲企业2008 年度《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如下,请将该企业2003年-2008年弥补亏损的金额填在表格内。(假设甲企业2002年以前无未弥补亏损)。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所属年度: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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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次 |
项 目 |
年 度 |
盈利额或亏损额 |
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 |
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 |
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 |
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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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四年度2004 |
前三年度2005 |
前二年度2006 |
前一年度2007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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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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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年 |
2003 |
-600 |
- |
-600 |
0 |
200 |
0 |
0 |
200 |
400 |
* |
|
|
2 |
第二年 |
2004 |
-50 |
- |
-50 |
* |
0 |
0 |
0 |
0 |
5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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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年 |
2005 |
200 |
- |
200 |
* |
* |
_ |
_ |
_ |
_ |
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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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四年 |
2006 |
-100 |
-80 |
-180 |
* |
* |
* |
0 |
0 |
50 |
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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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五年 |
2007 |
-200 |
- |
-200 |
* |
* |
* |
* |
0 |
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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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年 |
2008 |
500 |
- |
500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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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 |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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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企业2008年12月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甲以一批库存商品抵债所欠乙公司一年前发生的债务180.8万元,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是130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是140万元。该批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予考虑。
要求:(1)为甲企业做出账务处理。(5分)
(2)计算甲企业的该项重组业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分)
[答案]
(1)甲企业(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180.8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8万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17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130万
贷:库存商品 130万
(2)该债务重组业务应交所得税=(10+17)×25%=6.75万元。
3.某市一家制造企业,2008年实现税前收入总额2500万元(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收
入200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100万元),发生各项成本费用共计1200万元,其中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税收滞纳金10万元,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100万元。另外,企业当年购置目录内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500万元,购置完毕即投入使用。问:这家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是多少?(假定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以前年度无未弥补亏损)。
[答案]
会计利润=2500-1200=1300(万元)
调整数:
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100万元,免税。
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可据实扣除。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100万元,可扣10万元(2000×5‰=10、100×60%=60),调增9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300-100+90+22+6+110=1428(万元)
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1428×25%-500×10%=307(万元)
(1)取得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6万元,接受捐赠所得420万元;
(2)取得房屋转让收入1000万元,相关的转让成本及费用等480万元;
(3)主营业务成本670.2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管理费用中有当期列支的招待费5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240万元,其中,广告和业务宣传费80万元;
内支付利息8万元;(假设银行一年期贷款年利率为4%)
(7)营业税金及附加75万元;
(8)营业外支出借方发生额125万元,其中:2008年向工商银行贷款到期无力偿还,被银行加收罚息3万元;税款滞纳金1万元;环保部门的罚款1万元;向社会的公益性捐赠120万元;
(9)上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扣除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是4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假定不考虑摊销费用的扣除,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企业2009年准予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2分)
(2)计算企业2009年准予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不考虑上年事项)(2分)
(3)计算企业2009年准予税前扣除的财务费用。(2分)
(4)计算企业2009年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2分)
(5)计算企业2009年应当缴纳的所得税额。(4分)
[答案]
(1)销售(营业)收入总额=1000+10=101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000+10)×5‰=5.05(万元)<50×60%=30(万元)
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5.05万元。
所以,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为200-50+5.05=155.05(万元)。
(2)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000+10)×15%=151.5(万元),本期实际列支8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费用为240万元。
(3)用于在建工程的利息支出不通过财务费用扣除,而是摊销扣除。因此在这里不可以扣除。
向关联方借款金额的利息,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扣除。
向母公司借款可扣除的利息支出=100×4%=4(万元)
税前可以扣除的财务费用=44.8-8-(6-4)=34.8(万元)
(4) 企业会计利润=(1010+26+420+1000)-480-670.2-6-200-240-(44.8-8)-75-125=623(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的限额=623×12%=74.76(万元),捐赠额实际发生额为120万元,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额为74.76万元。
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规定,被处以的滞纳金,不得扣除;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金、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但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125-1-1-120+74.76=77.76(万元)。
(5)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在上年未扣除的部分40万元,可以在本年未扣完的限额内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010+420+1000)-480-670.2-6-155.05-240-34.8-75-77.76-40(上年广告宣传费结转扣除)=651.19 (万元)。
或者:
应纳税所得额=623-26+(50-5.05)+(6-4)+(125-77.76)-40=651.19(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651.19×25%=16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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