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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奖励里的“羊毛”辩证杯具了谁

(2010-07-02 12:13:09)
标签:

房产

拆迁户

村民

羊毛

唐家岭村

文化

分类: 以公民为师就得哭

拆迁奖励里的“羊毛”辩证杯具了谁

老海

 

据《新京报》,北京唐家岭村委会近期张贴《致唐家岭村村民、居民一封信》,公布置换安置房、二层补偿和提前腾地奖三方案。信中称,全村将于7月18日进入拆迁奖励期,拆迁奖励期限为90天,从7月18日至10月15日,每30天为一个阶段。前30天为特殊奖励期,村民如在此期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书》并如期交房、腾地,每个有效宅基地院落可获提前搬家奖5万元,工程配合奖25万元;人均安置面积补足后,还可再奖励每人15平方米,即达到人均65平方米;另外,每平方米宅基地可再获1000元提前腾地奖。

 

相对其他城市的拆迁补偿,唐家岭村委会的拆迁方案可谓别具一格,有补偿,还有奖励。奖励而且不轻。第一个拆迁奖励期设有三个奖项,分别是提前搬家奖、工程配合奖、提前腾地奖,外加特别奖励每人15平方米。如以信中公布的每平方米1.2万元补偿价计算,四项奖励的总和将值四五十万。价值不菲,诱人不浅。

 

说实话,这些在补偿基础上的额外奖励,还真让其他城市的拆迁户羡慕不已。唐家岭的村民只要乖乖听话,在第一个拆迁奖励期里主动搬家,人人都可获得这些奖励。其他城市的拆迁户却没有这个福气,除了协议补偿,他们一无所获,但他们一样还得乖乖听话,提前拆迁搬家。他们的“乖乖”一点也不逊于唐家岭的村民,但他们的“奖励”都只限于精神层面,而且还都限于只存活在诸如“某某村宅基地改造工程很顺利很圆满”的标题新闻里,或新闻里诸如此类的一句话里。

 

这也是国人多爱沾沾自喜并引以为豪的事实命运:活在官员每日必读的新闻里,而不是活在官员每日必躬的务实里。国人杯具的根源在于,政府官员每日必读的都是文过饰非或粉饰太平的文字游戏,而这些文字游戏恰恰就是我们国家最正儿八经的民生新闻。

 

咋一看,唐家岭村委会这次腾退搬迁改造是真下了决心要大益街坊,广利村民。其实不然。如信中所言,村委会为改造工程将要付出的“大出血”(要兑现给乖乖听话村民的拆迁奖励),其实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并不是真心真意的“割肉喂鹰”。

 

什么叫“割肉喂鹰”?将村委会的利益腾让出来,作为“奖品”奖励给拆迁户。什么叫“羊毛出在羊身上”?就是将拆迁户的利益作为“奖品”奖励给拆迁户,利益原本就是拆迁户的,属于补偿利益范围,现在被村委会拿来做奖励文章,成了拆迁户要感恩村委会感恩政府权力的“奖品”。让村委会将自己的利益割让给拆迁户,这于法无据。于共和国近三十年的城市征地拆迁史,也史无前例。唐家岭村委会也断然不会。“羊毛出在羊身上”是市场经济版的“朝三暮四”障目法,唐家岭村委会拿来用到征地补偿利益计算上,正好歪打正着。

 

唐家岭村委会公开信中,差额部分的每平方米补偿价只是1.2万元,与周边房产开发的市场价尚存一定距离。这个距离与村委会承诺的补偿价一起,原本都在征地利润空间范围。也就是说,拆迁户原本应该获得的补偿价本来就该是现在的补偿价加上拆迁奖励的总和。开发商在计算征地开发利润空间时,已经扣掉了这二者。无容置疑,唐家岭村委会要用来奖励拆迁的这部分利益,其实一直都不在开发商征地利润的损失审计里,而一直就在拆迁户无法控制、审计而只能协商的市场补偿价里。唐家岭村委会要“重奖”前三十天内提取搬走的拆迁户,不过是拿所有拆迁户的利益“羊毛”通过奖励途径部分返还给乖乖听话的拆迁户罢了,并不是名副其实的奖励之义。

 

如果所有村民都在前三十天里搬走,被村委会提前抽取出来的原本属于拆迁户所有的利益“羊毛”就会全部如数返还到拆迁户手里。如果唐家岭只有大部分拆迁户提前搬走,依据公开信中的递减奖励原则和过期作废原则,被抽取出来的利益“羊毛”就会剩下一部分。因此而剩下的这部分利益“羊毛”便将名正言顺被村委会或开发商无条件占有,不会再有其他途径可以重返到拆迁户手里。因为村委会的“奖励”思想,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在无形中就被政府权力无条件减损了。

 

村委会将原本就当全部通过协商途径返还到拆迁户手上的村民个人利益用来作为奖励拆迁的“奖品”,其动机是为了鼓励村民配合改造工程,这是无可非议的。但,如果村委会事前通过村民大会征讨过奖励拆迁方案,并拿出因为奖励需要所抽取的村民利益全部无条件返还到拆迁户手里(未必人人有份),奖励之举就不会损害村民合法利益。由公开信可知,此套奖励方案并未经过村民大会商讨、通过。而且,公开信中的递减奖励原则和过期作废原则必将使抽取出来的村民利益产生剩余部分,并将使剩余部分从村民利益范畴流入开发商或村委会的利益畴田里。除非唐家岭所有村民都乖乖在前三十天里搬走,否则,村民合法利益的受损害必将在所难免。

 

征地拆迁利益的协商应当本着平等、自愿、双赢三原则进行。但现在,我们不难发现,公开信中的奖励拆迁方案却是唐家岭村委会单方面的一意孤行,并且存在着奖励方案会导致村民合法利益流失的可能性。不管是村委会有意为之还是因为疏漏所致,这套明显带有损民轨迹的奖励方案必将让人产生人治而非法治的浮想。可以想象,唐家岭的村民未必就会对村委会的公开信“言听计从”,征地与拆迁必将因此激发利益冲突。

 

羊毛出在羊身上是奸商的奸诈所在。村委会公开信里的奖励方案看似积极于事,却存消极其中。或许,唐家岭的村民能接受拆迁利益里的奸商之奸,却未必能接受“割肉喂鹰”的权力欺诈。杯具,必将因此而生。因而,浮想人治,憧憬法治,必将成为唐家岭拆迁户的共同冲动,成为唐家岭所有村民的共同杯具。

 

呜呼哀哉!这何曾不是国人的集体杯具?

 

2010-7-2    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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