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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该不该向死刑犯的父亲引进下跪精神

(2009-01-19 00:00:11)
标签:

教育

不孝子

老人家

老家

重庆

文化

分类: 以国事为重就别哭

教育部该不该向死刑犯的父亲引进下跪精神

 

老海

 

没听说过下跪都有精神吧。如果是,这回就听个痛快。如果可以,最好能请到教育部也来听上一把。

近日重庆有一位父亲狱中探望死刑犯儿子的新闻如是写道:“父亲望着儿子说:‘现在你站起来,有一个规矩还是要讲的。’儿子楞了一下,慢慢站了起来。父亲站了起来,随即跪了下去:‘我没有教育好你,按我们农村老家的规矩,给你磕个头。’”

下跪精神就在这老掉牙的新闻里,确切点,是在这位父亲的膝盖下。古今有之的老父探监故事本不算什么新闻,铁条内外四膝相跪泪横流也是人之常情的平常事,但是,就是新闻里那位父亲所说的“按我们农村老家的规矩”的规矩不是平常事,且是新鲜事,更为稀罕事。

儿子犯了罪,给判了死刑,这是为人父母者最为痛心欲绝的事,也是家门不幸中的最耻事。但是,这位为人父者却不避家丑,还在记者的跟随下公开到看守所里去探望那个将他“老脸丢尽”的不孝儿子。这么做,他老人家都只是为了了却“按老家规矩”要办的那桩心事——给不孝子下跪。下跪一毕,老人家只留下一句话给死刑已定的儿子,“该说的都说了,其他的话也没有意义了。”,尔后扭头走了。

在这位绝对算得上坚强并坚定的老人家看来,给不孝子下跪比天大的家丑都要重要,所以他要赶在儿子未被执行死刑之前办了这事。新闻未披露这位老人家具体是哪里人,只说是是重庆农村的,但是,我们却不得不对这条不知名乡村的家教文化肃然起敬。

古语有训:“子不教,父之过。”父有过,就得向不孝子下跪赔礼。这就是新闻中的老人家的“老家规矩”。就是这条“老家规矩”该让我们天下为人父母者、以及以天下苍生为育的教育部有所触动、内疚一下。

按该村的规矩,谁家的孩子养不教,谁家的父母就得问责,就得下跪。这一跪,不仅是跪给那家的孩子,也是跪给那条村子。因为一旦孩子不肖,那就不仅是哪一家的耻事了,那更是整条村的耻事。养则教,这是全村为人父母者的责任所在。养不教,那就是一村之耻,父母就得向村民和孩子问责,就得下跪。不可思议!一条普普通通的自然村里竟然保留着这么一条养教孩子的下跪问责制。往浅里讲,村民是在对自己村庄问责;往深里想,他们其实是在对我们社会负责。在村民的下跪里,问责精神沸腾而起。这难道还不足以让我们的教育部学习吗?

试问,我们的教育部可曾有这么一条对天下父母负起教育之责的问责制?

孩子是天下父母的骨肉,却也是我们国家的未来。一个孩子的教育成功与否不尽在其父母,我们的社会更要负起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从走入幼儿园的那一天开始,学校教育便理所当然地成了国家未来们所受教育的主要部分,家庭教育只是其中的辅助一部分。教育部当以天下为怀,以教育好每一个受教育孩子、为国家培养一代栋梁为己任。只有勇于此任,也才勇于问责。

放眼当下,我们的现状却是让国堪忧!一茬接一茬的青少年在走向违法犯罪,沦为国家法律所谴责和追究的对象,这就至少说明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且绝对不是小问题。我们不能象以往那样,老把“子不教”的“过”往天下为人父母者身上推。教育部当且应当把这个失之教育的社会责任承当起来,向国家和社会问责。实行国家义务教育的中小学首先要带头问责,问问自己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多少个违法犯罪分子,而不是老惦记着在校庆之时广发红贴问请从自己校园走出来的高官、老板、以及功成名就人士。

一条不起眼的村子尚且知道对我们的社会负起教养之责,勇于担负问责精神,我们的教育部难道就不该吗?

阿门。

2009-1-18   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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