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怎么办?
(2017-01-05 16:32:54)分类: 法谈天下 |
虽然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究竟该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到底如何续期、是否会影响住宅的上市交易等问题,还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的问题,实际上早就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并在《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全社会形成对公民财产权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目前,虽然我国尚未以立法的形式,对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问题作出法律安排,但最近,国土资源部在2016年12月份,出台了一份《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并以复函的形式就此问题明确了以下的处理办法,现给大家介绍介绍。
1、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
国土资源部在复函中明确,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既然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则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仍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你的房屋,无需担心是否会因未办理续期而影响你对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不收取费用。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复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因此,即便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房屋所有权人也不会额外增加费用。
3、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复函,即便是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住宅,仍可进行交易,并应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但涉及土地使用期限的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和到期日,并注明根据前述复函办理相关手续。可见,即便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仍可以办理交易和不动产转移的变更登记手续。
房屋是人民群众重要的财产,虽然房屋土地使用权有着法定的期限,目前我国也尚未对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作出法律安排,但《物权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自动续期的法定原则,而国土资源部也已经以复函的形式,明确了过渡性办法的处理意见。因此,面对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问题,我们无需担忧、无需惶恐,可安心的居住、使用、出售或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