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给大家介绍一种便捷的追债招式
(2016-11-16 10:24:48)分类: 法谈天下 |
每到年底,总会被身边的朋友问类似于“被拖欠的借款到期,到底该如何追债”之类的问题,似乎年底要债成了一个难事。一旦碰到类似的事情,大部分人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天天上门追债等“死缠烂打”的招式,具有一定法律意识的,可能会想到向法院起诉“打官司”。
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种简单的追债招式——支付令。
这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讨回债务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
2、申请支付令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第一,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应当为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债务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不适用支付令。
第二,债权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未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的债权不能申请支付令。
第三,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即债权人对债务人并不负有相对应的给付义务,债务人欠款的事实清楚、确定。
第四、支付令能够送达给债务人,如果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或者虽在境内但下落不明,则法院不会受理债权人的申请。
第五、受理支付令申请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即债权人应向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第六,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诉前保全是指债权人在提起诉讼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如果债权人已经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则法院不会受理支付令的申请。
3、支付令申请书怎么写?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应当向法院提交申请书,且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当事人的主体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第二,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具体金额;
第三,申请支付令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如根据债务人出具的借条,债务人到期未还等。
4、法院对申请支付令的审查
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如果符合受理条件的,则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
5、债务人对支付令的异议
根据规定,债务人可在收到支付令后十五日内可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口头异议无效),但如果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一些没有清偿能力、延缓还款期限、变更清偿方式等异议,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6、支付令自动失效的情形
如果法院发出支付令后,出现下列情形的,支付令自动失效:
第一,债权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就同一债权关系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动失效;
第二,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支付令自动失效;
第三,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前,债权人自己撤回申请的,支付令自动失效;
第四,债权人就债权的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
第五,如果法院认为债务人的异议成立,则支付令自动失效。
7、生效支付令的法律效力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既不履行支付令又不向法院提出异议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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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当你的债权被无故拖欠时,不妨试试支付令这种便捷、简单、实用的招式,向你的债务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