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要当心:行人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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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行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重大交通事故 |
横穿马路的现象每天都在上演,一些行人不顾自身安全,为贪图一时方便横穿马路,影响交通秩序,在普通老百姓的眼里,这充其量只是违规,没什么大不了。
下面来两个的真实案例:
(1)2014年9月,行人A违规横穿快车道与温某驾驶的摩托车刮碰,造成温某倒地并滑至旁边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轮之间,温某被碾压致死。交警部门认定行人A负事故主要责任,检察院起诉指控行人A犯交通肇事罪,行人A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案例来源: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秀刑初字第56号、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5)莆刑终字第220号);
(2)2014年11月,行人B步行经过某路段时,在由右向左横穿马路时突然折返,与游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后双方倒地,游某送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行人B负事故主要责任。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行人B犯交通肇事罪。(案例来源: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东二法刑初字第582号)。
1、为什么行人也会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刑呢?
2、行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情形有哪些?
(1)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行人不靠路边行走;
(2)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3)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4)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
(5)擅自闯入高速公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6)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7)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8)追车、抛物击车;
(9)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引营运车辆;
(10)在道路上发放商品广告、兜售物品及进行其他推销行为;
(11)在道路上以乞讨、引路、提供食宿服务等为目的招引、拦截车辆;
(12)赶骑牲畜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3.哪些情形属重大交通事故?
文/古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