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 秦希燕代表:恶意欠薪入刑后还需加大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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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恶意欠薪入刑以及《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实施后,对打击恶意欠薪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各地恶意欠薪的现象实际上并未下降,现行刑事立法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大,法律威慑力不强,劳动者不能直接报案追究恶意欠薪者的刑事责任,即使司法机关立案后,如果恶意欠薪者在公诉之前清欠,仍然可以减免处罚,这对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不利。因此,他建议删除刑法第276条中“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以及“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以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转载:
环球财经网http://finance.huanqiu.com/roll/2015-03/5897986.html
中国网http://finance.china.com.cn/roll/20150313/2999761.shtml
农视网http://www.ntv.cn/a/20150313/76033.shtml
农村网http://www.nongcun5.com/news/20150313/33985.html
中国科技网http://www.wokeji.com/nypd/ywjj/201503/t20150313_994618.shtml
农业频道http://nongye.youth.cn/2015/0313/1039690.shtml
农民日报
http://szb.farmer.com.cn/nmrb/html/2015-03/13/nw.D110000nmrb_20150313_3-08.htm
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acb0690102e9b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