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次受聘为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2014-05-15 15: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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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希燕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杂谈 |
分类: 秦联所活动 |
4月2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再次聘请我担任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2007年1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曾聘请我担任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全国职工之家,聘请法律顾问将更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多年来,我一直致力于维护广大普通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带领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自2003年在全国成立首家“为农民工讨工资律师免费服务团”以来,每年都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免费专项法律服务活动,11年间已为1.9万多人次农民工讨回2.1亿多元的工资。我还就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务派遣等事关广大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向全国人大提出过意见、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并被采纳。再次受聘为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我将一如既往地为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