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不是老人的必选项(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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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无量溪日记 |
立遗嘱不是老人的必选项
↑上海花园洋房小区南门
2月28日,星期三,阴有小雨。
5点半居家健走,53分钟走5.5公里。
行走听迪克·威尔逊的《周恩来传》。
早餐是韭菜鸡蛋饼、醋溜大白菜、五谷豆浆和苹果。
7点55至法援中心,小胡已到。值班律师小王与我同时到达。
有访,4个欠薪的,1个赡养,1个婚姻纠纷。
川厨子在本市粤老板的蜀菜馆打工,粤老板欠一屁股债走了,川厨子找我们,而法院称原被告都不是广德的案子不受理,建议厨子回原籍或粤老板的户籍地申请法援。
老赵跟着包头在浙江安吉做工程,包头结了账,给工友的是欠条。安吉方面告知原被告不是他们县的,他们受理不了,经审查符合本市法援要求,请其补充材料来办理手续。
老钱老孙被欠薪,有欠条,当场受理。老钱还有件比欠薪更闹心的事,就是儿子离婚的事。其实儿子媳妇只是举行了婚礼,没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现今两人不睦,媳妇带着出生一个多月的孙女回娘家了。两亲家同村的,这边吃饭,那边都能听到碗响。婚礼时老钱给女方20万彩礼,烟酒和金器花了10多万。法院能支持退多少彩礼,这个我们答复不了。
丁老伯索要赡养费案已法援终结,去年12月判的,3个子女尚未给付赡养费,来访要求我们去找其子女要钱,并解决其住房问题,称送佛要送到西,帮人要帮到底。我们要帮的只能是代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由其送法援申请执行。
同事去局里参加干部大会,年后第一次大会。领导们讲话时有人在下面开小会,局座提醒两次,再提醒时说:“你们想讲你上来!”
11点50下班,小同事不回家,叫了外卖。
到家撸起袖子烧饭,炒两个菜:肉丝香干炒芦蒿、青菜苔,热了雪菜肉丝,主食是米饭。
去堂侄的文具店买两刀书法练习纸,28元。侄儿元宵节后去沪化疗。
2点15至中心。
来了几拨讨薪的。有俩讨薪的也是蜀菜馆的,粤人走前跟本市的合伙人约定,川厨子的工资由他负责,本地这两大姐的工资由本市的合伙人负责,转店的费用归合伙人,用于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其他债务。从目前的形势看,那个店转出去不容易,要是空店转让损失就大了。本地老板即使学着粤老板远行,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访客手机里有本地老板的承诺,妥妥的实证。
某父女来咨询遗嘱问题,女儿要求父亲立个遗嘱,注明财产只归女儿一人所有,以规避从父母那里继承的财产与老公没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外的是,如果父母在遗嘱中明确指定某项遗产只归女儿一方所有,那么这些财产就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只属于女儿个人所有。
女儿结婚两年多,没有孩子,对自己的婚姻不自信,担心老公觊觎遗产,所以强烈要求父亲立遗嘱并注明财产归女儿。
关于遗嘱,零零后跟六零后的理解是不同的,这就是代沟。立遗嘱不是老人的必选项,立还是不立,重在自愿和必须。
5点25下班。
下厨,晚餐菜如午,主食是青菜年糕和红薯。
7点听千尺学堂的第3节免费书法课,主讲仍是方圆老师,今天讲行书,9点下课。
回听联播,更新博客。博客仍被私密着,自已看没问题,新浪给的公开方式没试成功。
10点半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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