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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我省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心理危机援助体系

(2011-01-10 15:43:39)
标签:

汶川

心理危机

危机事件

援助

突发

健康

分类: 自杀及心理援助技术

加快完善我省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心理危机援助体系

马捷执笔

(博主:向马捷老师致以崇高敬意!) 

    近年来,随着非典、汶川及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南平袭童事件、富士康员工事件、水污染事件、菲律宾劫持人质事件等多起惊动世人的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政府、公众和媒体都越发地关注如何更好地应对这些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大量事实表明,许多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对人们心理的伤害比对身体伤害要大得多,智利成功营救33名矿工的经验表明,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救援中的心理援助举足轻重。

    我国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心理危机援助始于1994年的克拉玛依大火。2002年大连“5·7空难”发生后,心理专家首次实现了灾后24小时内的现场救助。2003年SARS期间,我国心理救助力量首次大面积、全方位地介入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心理援助。2008年汶川地震中,心理危机援助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空前重视。

    我省从2006年8月“桑美”台风首次启动灾后心理危机援助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地的心理学工作者、心理咨询和治疗专业人员怀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心理援助工作,在汶川地震、南平袭童事件、闽北水灾等各类公共危机事件中,最大限度地利用心理学、精神病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成功地为受灾民众、救援人员和社会大众提供心理危机援助服务,为政府应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出谋献策,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和欢迎。事实表明,灾难之后实行应急心理危机援助,对受害人、当事人或救援人的心理康复和心理重建会起到明显的效果。

    当前,我省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心理危机援助体系初步形成。2004年5月,我省卫生厅建立了“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干预自杀门诊”。2007年7月,成立了“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援助中心”,2008年6月,省卫生厅制定了《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援助工作预案》,培训了全省80多家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心理危机援助的专业人员120名。2010年9月,成立了福建省综合应急救援总队。

    福建省红十字会2006年5月成立了红十字心理援助中心,在省心理学会、省心理卫生协会以及广大红十字志愿者的支持、参与下,广泛开展了心灵阳光工程、高考心理健康公益巡讲、留守儿童心理咨询、来闽四川伤病员心理危机干预、南平市山体滑坡群众、抗洪救灾的解放军官兵心理援助等活动,为灾害心理救助做出了有益尝试,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福建省红十字会成立救援队和开展灾害心理培训,对于提升红十字会的救助能力、拓展救助领域,更好地为政府分忧,然而,我省心理危机援助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一是力量弱。大型医院、高校和中小学都已经非常重视心理危机问题,但社会总体工作力量较弱,也比较分散,各地从事心理危机援助的专业人员数量和质量都难以满足社会需求。

    二是水平差。目前参与心理危机援助的工作人员大量是由一些具备心理学和精神病学执业(职业)资格的、未经过心理危机援助专业训练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以志愿服务的形式来承担,专业水平、工作条件和工作人员心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三是范围小。我省一些地区虽然已陆续开展了心理危机援助方面的工作,但仍局限于一些中外关注的大型灾难事件,绝大多数事件处理中没有心理危机援助的介入。

    四预防少。尤其是对抢险救援人员(警察、消防队员、救护车司机、志愿者以及心理、精神卫生工作者等)的心理疏导更没有做到未雨绸缪。

    五是意识薄。目前大部分的心理危机援助工作多在灾难事故发生后进行,平时的普及教育少,从而导致在遇到突发危机事件的时候,当事人回避专业的心理指导,或是家里有人出现心理问题,也不积极寻求治疗,怕传出去难听,采取找朋友、自己想等方式处理,错过最佳时期。

    在我国,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历来都是在政府部署和统一领导、指挥下实施的一项政府行为,这种行为是有组织的、多系统多部门多学科通力合作的、职责分明的、有规范技术要求的。为此我们建议,加快完善我省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心理危机援助体系,尽快建立起象物质救灾那样完备、有效的心理救援和服务机制,以胜任重大突发事件的心理健康服务,为构建“平安福建”、提高社会幸福指数发挥更大作用。具体建议如下:

    1.建立专业的心理危机援助网络。由点及面,由上至下,层层铺开,为预防和处理心理危机,构筑全方位、多途径工作网络,有效地协调精神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性医院、公共卫生机构、120、110、信访、学校、妇联、工会、共青团、老年人团体、媒体和热线等其他机构。在居委会、社区街道、城镇乡村等基层部门,由公共卫生医疗部门牵头设立专门的心理卫生机构或培训专人负责心理危机援助,在全省范围内,形成“政府—危机援助专家指导小组—社会各类基层部门—家庭—个人”的身心安全保护网络。

    2.建立一支梯队合理、结构科学的队伍。在每个社区建立心理(精神)专业人员档案,确保专业人员在第一时间介入。一方面,政府要整合现有资源,从医疗卫生、教育、群团等行业进行人员选拔,建设一支由心理学专家、公共卫生研究人员、社会工作者及精神卫生控制工作人员组成的心理危机援助专业队伍;另一方面,不一味地要求心理危机援助“很专业化”,建议采取灵活的人才培训培养方式,支持现有人员提升素质,尽快建立起一支庞大的兼职队伍,并加快选拔和培养有志于心理工作人员的力度;第三,向不同类型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提供持续的培训,建立心理危机援助的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

    3.加快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和健全社会心理危机援助的法律法规,从制度上规范和保障援助活动的有效进行,同时重视评估援助措施,巩固危机援助的效果。尤其对于危害程度较深的突发灾难事故的心理援助,更需要制订周密科学的应急方案,明确政府部门及社会机构等的责任,建立完善的配套的应急机制。同时,对已经接受心理危机援助介入的人员进行心理动态跟踪。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媒体和其他方式获得公众对心理危机研究与援助工作的支持,提高公众的精神卫生意识,促进有心理问题的人尽早寻求帮助,避免由个人危机转变成公共危机。通过建立医疗、卫生、公安、教育、消防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救助网络,设立专门网站,定时通告社会注意和帮助高危人群。特别针对压力巨大、容易产生心理危机的行业,通过讲座、培训、辅导等各种措施,提高心理危机援助的覆盖面。同时,要树立危机预防与援助的理念。思想上,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认识理解心理危机预防与援助工作;对象上,要面向全市公民;策略上,要立足预防为主;方法上,要坚持教育性、系统性、常态化。

    5.发挥非政府组织和社会自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在危机发生初期,政府的启动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程序,政府和社会的互动性较差。在公共危机事件处理中,很多事务具有较高的专业化的特点,非政府组织和社会自组织可以有效弥补政府专业性不足的缺陷。同时,深入民间的非政府组织和社会自组织在政府缺位的情况下,可以有效组织公众自救和互救。各级政府所制定的危机事件应急预案中,应将非政府组织和社会自组织置于总体公共资源范围之内,对于非政府组织和社会自组织的责任和使命作出明确规定,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议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新闻媒体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是一个敏感而现实的问题。媒体快速、准确、有效地报道对于拯救生命,减少损失,稳定人心,积极推进抗灾救灾的进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也应当意识到错误的或者失实的报道也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政府应急办公室中设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与媒体保持良好的沟通,汇集和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政府应当制定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的具体规范,将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突发公共事件的规则制定得更加细致,更具有操作性。明确规定新闻记者在新闻采访中的责任,如听从现场的指挥、遵循专业的程序、保守敏感信息的秘密、注意保护灾民的权利,尤其是儿童的隐私权等权利、坚持新闻报道费用由新闻单位负担的原则、采取适当的检疫措施、携带必备的保护性设备。加强对新闻记者的培训,提高记者保护自身安全的技能。

    总之,从世界范围内的趋势来看,强化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是提高政府应对危机能力的一般做法。我们应当逐步探索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制度建设,提高政府应对危机的组织程度和综合化能力,实现政府各部门之间资源整合,各级政府统一协调,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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