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两周年
(2010-12-14 08:43:17)
标签:
福建省妇女权益东南网保障法健康 |
分类: 自杀及心理援助技术 |
闽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两周年
福州"妇女之家"挂牌
东南网11月27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27日,由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州市妇女联合会主办,仓山区妇女联合会协办的《福建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两周年现场咨询活动暨“妇女之家”授牌仪式在福州金山榕城广场举行。
今年12月1日,是福建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颁布实行两周年的纪念日,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服务妇女,做好民生工程,全国妇联要求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省妇联将在2011年大力推进“妇女之家”的创建工作。省妇联希望各级妇联紧抓住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这一重大契机,依托村级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并把妇女之家建设纳入各级妇联组织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力争今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同时,希望广大妇女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觉学法、守法,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大胆的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利益。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维权知识问答、维权情景剧、律师点评、现场12338法律、心理、咨询等,并在省心理卫生协会理事詹锦华的领誓下举行了“我参与,我承诺”反对家庭暴力签名活动,承诺拒绝向女性家暴,拒绝容忍家暴行为,将现场气氛推向最高点。
前一篇:23岁女教师跳崖自尽
后一篇:年底骗子横行各位加强防范(吴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