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例:试婚三个月 她怀孕他悔约 (吕蕴岚、李艳)
昨天上午,在父亲老王的陪同下,27岁的阿玲(化名)来到本报咨询婚姻专家。
今年年初,阿玲与男友阿木(化名)见过家长后许下婚约,阿木提出“试婚”,阿玲瞒着家人答应了。可前阵子,阿木却提出分手,而阿玲发现自己已经怀孕。
阿玲是闽侯人,家里的独女,研究生毕业。去年10月,她认识了36岁的阿木。阿木大专毕业,在福州一家小公司做小科员。两人慢慢开始交往,去年年底,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
“我们老两口都没文化,都相信女儿的眼光,就是觉得那个男的离过婚,但女儿一再说喜欢,我们也就认了。”老王非常自责,觉得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为女儿好好把关。
今年年初,阿木对阿玲说,他想先和阿玲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再办婚事。“其实我的思想一直很保守,但是想到我们就要结婚了,先相互适应一下也好。”阿玲说,她答应了阿木的请求,瞒着父母在福州和阿木住到一起。
“试婚”之初,阿玲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阿木对此很满意。可是,一次聚会时,朋友随口说了句,阿木学历低,娶到一位研究生美女,在家肯定是做牛做马的。阿木大急,连连说阿玲在家如何如何服侍自己,并轻蔑地说当初是阿玲追求自己。“我在边上听着挺难受,忍了。”阿玲红了眼睛说,“没想到打那以后,他就习惯性地打击我的尊严,我受不了,两人开始吵架。”而阿玲善意提醒阿木需要怎样做得更好,阿木就粗暴地打断她“还没结婚呢,别这样管我”。
阿木提出分手,说这婚不试了。阿玲愣住了,婚姻大事怎么能这样草率?而阿木回应说,幸好自己提出试婚,否则再离婚一次就亏了。几次剧烈的争吵后,阿玲也死心了,“就当自己交学费吧,我也庆幸这不是结婚。”可就在前两天,阿玲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告诉阿木后,他说,都不结婚了,还要孩子干吗?
王晖(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试婚”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阿玲只能提出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无法得到所谓的“赔偿”。阿玲只能尽快从“试婚”阴影中走出来,吸取教训,更好地保护自己,寻找受法律保护的真正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