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令人痛心的11个多小时
(2014-05-06 06: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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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文化 |
本文发表于2014年5月6日《西安日报》
那令人痛心的11个多小时
商子雍
前不久,在中国的兰州市,出现了严重的自来水苯污染事件,直接危及当地民众的身心健康。事发后,有市民质疑,政府对此次事件有延报之嫌,当地一个官员回应道:官方对此次事件“没有隐瞒任何事情,我们可以问心无愧地给社会说。”——对这位官员“没有隐瞒任何事情”之所言,我愿意相信
兰州的自来水污染属于意外事故,但却绝非天灾,对所造成的灾难后果,当然必须有人承担责任。不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眼下在中国大陆时有发生的水污染事件,是多年来有关方面对环境保护的忽视甚或漠视所致,兰州市无疑也不会例外。但尽管如此,那里的现任有关官员,恐怕也难逃监管不严之责吧!特别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兰州官方从接报自来水苯污染到通知民众紧急避险,竟然用了11个多小时。天啊,在官员们针对自来水苯污染事件“研究研究”的11个多小时里,在知情的官员肯定已经不喝污染自来水的11个多小时里,又有不知道多少被污染的自来水进入了兰州市民的肠胃、戕害着他们的身体。这漫长的11个多小时,真是让人痛心!
而细细查验这11个多小时里兰州官方的所作所为,我觉得,除过取样复检确认污染事实并立即紧急告知公众避险这两项以外,其它几项都不是必须马上要做的官样文章。在数以百万计的市民遭受苯污染危害的紧急时刻,竟然还按部就班地成立什么应急处置小组和应急指导组,难道“立即紧急告知公众避险”这样的决策,必须在“应急指导组”的指导下,才能由“应急处置小组”做出吗?这样的官僚程序,真是让人厌恶!甚至连“撰写新闻通稿”,也被列入这11个多小时里的一项工作(不知道耗费了多长时间)。有这个必要吗?在传播手段如此发达的今天,只须市委书记或市长在电视、广播、网络上同时公告“兰州自来水发生污染,请市民立即停止使用。我们将尽快清除污染,恢复正常供水。在此谨向全体市民深表歉意”,不就行了吗?
表面看来,面对严重威胁民众安全的突发事件,有关方面仍按部就班地履行“程序”,是缘于平时缺乏应对危机的训练而导致的能力欠缺,但根子,则是不曾把民众的健康安危视为至高无上。既负有对相关企业监管不严的责任,又在处理危机时不曾表现出“民为贵”和以人为本的崇高精神,怎么好意思还大言不惭地公开声称自己“问心无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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