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官风和社会风气
(2014-02-06 19: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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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本文发表于2014年2月11日《西安日报》、4月8日天津《中老年时报》、4月27日香港《大公报》
家风、官风和社会风气
商子雍
CCTV面向基层百姓开展对家风传承问题的调查,我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对家风一词,《现代汉语词典》的释文十分简单:“门风”,但似乎不得要领。再去查门风一词的释义:“指一家或一族世代相传的道德准则和处事方法”,倒是准确而清楚。既如此,为何不把这一通话再加上“又称门风”四字作为家风释文呢?看来,被视为标准的辞书,其实也有可以商榷之处。
好了,咱们不去挑辞书的毛病,还是围绕着家风二字来说事。
家风是一种文化、是形而上的东西,摸不着,却看得见。具体来说,好的家风,就是在正确生活理念的影响下,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所形成的和谐生活形态,并且这种风气,经由一代又一代的传承,已经成为被社会公认的风貌。说到传承,不能不强调一下家教在家风形成过程中的重要性。父母是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以后的第一位老师,而且,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固然少不了耳提面命,但更多的却是那种“润物细无声”的身体力行影响,即所谓身教是也。家教对一个人健康成长的作用有多大?中国民间俗语“虎父无犬子”、“有其父必有其子”,法国著名作家福楼拜尔也说过:“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操纵在掌权者的手中,
看来,为人父母者,在教育子女、端正家风这件不仅仅与自己的小家庭有关,而且还影响着民族素质和国家命运的大事上,的确是重任在肩,容不得丝毫懈怠。当然,由于生活环境、从业行当、受教育程度诸多方面的有异,不同的家庭对家风的表述绝对不会千篇一律,但有一条底线一定是大家共同乐于坚守的,这就是出于刘备遗诏而载于诸葛亮文集的那句箴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有道是家庭乃社会之细胞,所以,好的家风,无疑是良好社会风气的基础;但另一方面,社会风气也会反过来对家风产生不可小觑的或正或反的作用。举一个反面的例子吧!眼下,由于复杂的社会原因所致,在中国大陆,扶起街头跌倒受伤老人的善举,居然包含着巨大风险,因此遭到诬陷的良善之辈,层出不绝。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下,对为人父母者以行动和言说引导子女面对此种情况作出正确抉择,怕是就会或多或少地产生一点负面影响吧!所以,为民者须料理好自己的家庭,让个个成员品行端正,公共权力掌握者则要努力发展经济、坚持法治、实现公平公正,让整个社会风清德高,如此上下互动,家风和社会风气同步提升,我们的国家才会阳光灿烂矣!
说到社会风气,还不能不说到官风。最近,通过媒体了解到这样一件丑闻:一位副县长利用职务之便,为正在上学的儿子办理了工资关系,从2011年11月至2013年5月,累计领取财政资金45096元。放在家风范畴里认知这件事,这位为人父者的副县长没有给儿子做出好样子,他们家的家风看来也不怎么样;唯一希望的是,他那个儿子不要承续父亲的恶劣作风,从小就坚持清清白白做人。放在官风领域里解读这件事,有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结果是:违规领取的财政资金全额上缴,副县长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天哪,这也叫“处分”!副县长行为,是货真价实的贪污公款,就算不追究法律责任,也不该让他继续掌管公共权力吧!以中国之大、人才之多,难道就找不到一位品行合格者,来替代这个手脚不干净的人当副县长?这样的处理,恕我直言,似乎体现不出党中央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坚定决心。
官员的家风,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官风,而官风,对整个社会风气的向上向善,至关紧要。所以,在主要针对平民百姓强调家风传承的时候,也要格外注意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官风的官员的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