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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欠出两起刑事案件

(2009-12-10 07:52:02)
标签:

杂谈

本文发表于2009年12月11日《劳动者报》 2009年12月11日《西部网评论频道》

欠薪欠出两起刑事案件

商子雍

 

在网上看到一条新闻标题:《协助讨薪高陵一建筑工地工会主席被打……》,这当然让人很有几分是可忍孰不可忍;不过,调出这则新闻认真读完以后,发现事情远不是一起单纯的、简单的暴力犯罪事件,其根源是一家地产开发商和一家建筑商的经济纠纷——前者拖欠应付给后者的款项,后者又拖欠应付给工人的薪酬,工人则在12月4日去开发商的售楼部讨说法。结果呢?售楼部的办公室被砸,和工人一起去讨薪的建筑工地工会主席被打,而且伤势不轻。

事件尽管不那么单纯、不那么简单,但仍然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欠薪欠出两起刑事案件。

倘若要追究事件的初始责任,那地产开发商怕是难辞其咎。为什么要拖欠应付给建筑商的款项呢?即就是如新闻中所说,双方在这件事儿上存有严重分歧,那也应该依法协商,协商不成,则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调解和裁决。说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一句:惨案发生以后,双方很快达成了协议,拖欠的110万农民工工资,12月10日在泾河产业园区管委会由劳动监察大队现场监督进行支付。显然,协议的达成和有关部门的强力介入和有效调解有关,那为什么这种强力介入和有效调解不早一点儿进行?难道是为了给公安机关制造一个表现机会,让他们多破两个案子?

痛定思痛,最让人同情的是那位惨遭毒打的工会主席。前往讨薪现场安抚工人——他本来是在做自己应做的事儿,整个事件过程中,也未见不当之言行,却被一伙据说身份不明、且至今仍然在逃的打手伤害。那些砸办公司的讨薪农民工和行凶的打手固然可憎,但面对前者,我心里却是百感交集。辛苦一年,该揣上血汗钱回家过年了,却要面对法律的惩处;兄弟,我同情你们,尽管你们也有不对之处。

欠薪欠出两起刑事案件,高陵警方得忙活一阵子了。我希望,办案的重点和首先,能够是缉拿殴打工会主席的凶手归案,并顺藤摸瓜,把打人事件的策划者和组织者(肯定有)也送上法庭。当然,如果砸办公室是事先安排的话,那当事者也必须追究。不过,我估计,这种过激行为八成是面对辛苦钱可能泡汤心急上火给逼出来的,也因此,最后我想表达的意思是,那些拖欠农民工血汗钱的无良商人,才是和谐、稳定社会之大敌;法律应该惩罚他们,舆论也应该谴责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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