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斑马线上的冤魂

(2009-08-09 21:52:32)
标签:

杂谈

本文发表于2009年8月10日《西部网评论频道》  2009年8月14日《西安日报》

斑马线上的冤魂

商子雍

 

科学技术的进步,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类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无法避免地造成或大或小的伤害。以汽车为例,1986年,在汽车诞生100年之际,我曾写过一篇题为《车祸之思》的文章,其中写道:“ 汽车问世100年来,在它的橡胶轮胎之下成为冤魂怨鬼的,已有2200万人。请万勿忽视了这个2200万;要知道,战火蔓延几大洲,战斗空前激烈残酷,时隔40年以后依旧是笼罩在世界人民心头的一块阴云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也不过夺去了3600万人的生命!”一晃又是20多年过去了,在这20多年里,车祸又导致了多少人丧生呢?想一想都让人难过。

具体说到中国的汽车和车祸。目前,中国的汽车拥有量占全世界汽车总量的1.9%,但每年车祸致死的人数却高达10万,占全世界每年车祸致死人数的20%。而拥有全世界汽车30%的美国,每年车祸致死人数是4万。

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上述两组数字所显示的,是中、美两国在汽车文明上的巨大差距。

我相信,所有的车祸丧生者,都是死不瞑目;但其中最无法安详阖上双眼的,无疑是那些倒在斑马线上的罹难者。

斑马线是什么?斑马线是人类为了减少汽车负面效应所采取的必要举措;斑马线是文明社会给在道路上呈现明显弱势的行人提供的有效保护。在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里,面对斑马线,行人感到的是安全,而驾车者产生的是敬畏——对生命的敬畏。为什么民众对杭州那位富家子弟胡斌深恶痛绝?我看既是由于此人在斑马线上非法剥夺了谭卓这么一个年轻有为的生命,更是因为他粗暴践踏人类文明和良知底线的罪行,使得众多行人在斑马线上或多或少地丧失了安全感!

更让人悲愤的是,胡斌之后,立马就有一个魏志刚。仍然是杭州,仍然是富家子弟,仍然是名车,仍然是严重超速(并且还要加上酒后驾车),仍然是平民子弟罹难……稍稍不同的是,这一次的肇事地点是在斑马线旁(不过,这一条斑马线,是胡斌严重超速致人死命后专设的爱心斑马线,十分醒目),杭州警方据此在责任认定时指出,罹难者马芳芳应负次要责任。

立足于法理层面,这样的认定也许没什么问题;但我想问一句的是:面对着酒后驾驶且严重超速的魏志刚,16岁的马芳芳当时就算是身处斑马线之上,她能够逃过此劫吗?所以,杭州警方的认定固然不错,但却让人听着不舒服。前一次他们用虚假的车速为富家子弟胡斌开脱,这一次,哪怕是为了改善形象,杭州警方在合法认定平民子弟马芳芳的次要责任以后,好像也应该合情合理地强调一下,富家子弟魏志刚的严重罪行,不会因马芳芳的些微过失得到宽恕。如此简单生硬的认定,难道你们就不怕自己的形象继续受损、就不怕让人产生如下的错觉:杭州是富人的天堂、是穷人的地狱!

我一向讨厌行人横过道路时不走斑马线的陋行,但让人不寒而栗的现实是,在有极少数为富不仁的胡斌、魏志刚存在的情况下,规规矩矩走在斑马线上的谭卓,和稍有失误走在斑马线旁的马芳芳,以及横过道路时不走斑马线的什么人一样,怕是统统难逃厄运。尽管如此,我仍然希望大家都能一丝不苟地经由斑马线横穿道路。我想,如果马芳芳能够死而复生,她一定也会稍稍移动脚步,置身于自己身旁的那条醒目的、能让有良知的驾车者顿生敬畏之心的“爱心斑马线”之上吧!

马芳芳无奈地离开了有着“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在另一个虚拟的天堂里,愿她的灵魂早日得到安息!

又及:至于有网民质疑杭州警方认定马芳芳次要责任所依据的“事实”有假,那就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了。不过,我不希望是这样,因为,我不愿意看到杭州警方太无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