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2008年9月9日《西部网评论频道》、2008年9月22日《西安晚报》、《2008中国最佳杂文》
栾菊杰如是说
商子雍
文章的题目,本来是想写成《不幸福的加拿大运动员和幸福的加拿大老百姓》,像绕口令似的,挺有意思吧!但考虑到不管是在纸媒体抑或网络媒体——尤其是在纸媒体发表,这么长的标题,势必会给编辑带来不小的麻烦,所以才忍痛割爱,改成了现在这样的《栾菊杰如是说》。
不过,作为一个年过半百的准老年人,栾菊杰说过的话多了去了,引起你商某人兴趣的,是怎样的一番言说呢?答曰——是她最近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的如下表述:“到了国外才知道,在中国做运动员是最幸福的。”
我丝毫也不怀疑栾菊杰如上表述的真诚;问题在于,尽管是真诚的言说,但由于表述上的不严谨,也往往就会和准确、全面有了或远或近的距离(这一条规律适应所有人,并非单单针对栾菊杰)。具体来讲,栾菊杰之所言
“在中国做运动员是最幸福的”,其实只是她个人的感受;放大一点儿范围,顶多也就是像栾菊杰这样在奥运会上拿过金牌、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都收获颇丰的运动员的共同感受;再扩大范围,甚至断言这种幸福感是所有中国运动员的共同感受,怕是就远远偏离事情的真相了。
比如,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曾名噪一时,拿过全国冠军、破过世界记录的女子举重运动员邹春兰,退役后不但一度只能在长春的一家澡堂搓澡谋生,收入低微,度日艰难,而且由于那种人所共知的原因,“邹春兰身上,很多地方都带有明显的男性特征,小腿上的腿毛很重,声音厚重、沙哑,皮肤像男性一样粗糙等等……虽然曾是全国冠军,但是她觉得自己连普通人都不如,异性体征时常出现,自卑的心理直到现在仍在伴随着她。”请问,邹春兰会承认自己是“最幸福”的吗?
在中国,凭借所谓的“举国体制”被集结起来的体育大军之中,像邹春兰这样远离“幸福”的运动员,绝非个别!
当然,栾菊杰所说的“在中国做运动员是最幸福”,是在和加拿大运动员的生存环境加以对比后才得出的结论。据栾菊杰介绍,在加拿大,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资格赛“国家不管,费用都得自己出,行程也要自己安排,一个人整天飞来飞去的,还要自己联系住宿”;而中国呢?对那些参加、以及有可能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的后勤服务工作,可以说是无微不至,而且全部是花纳税人的钱,哪里用得着运动员自己掏腰包!至于奥运金牌获得者的巨大经济收益,更是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存在决定意识,作为享受过“举国体制”带来的可观利益的栾菊杰,深深感到“在中国做运动员是最幸福的”(这句话的潜在意思就是“在加拿大做运动员是不幸福的”),我看十分正常。
以上所言,就是我原本所拟文章题目的前一半“不幸福的加拿大运动员”的相关内容;那么,题目的另一半,即所谓“幸福的加拿大老百姓”又是从何说起呢?
我有一个外甥,一家三口移民加拿大,他对我说,别看加拿大奥运会上拿的金牌不多,但那里高规格的运动场所到处都是,供老百姓免费使用,因此,体育已经成为加拿大老百姓的重要生活内容……由此可知,加拿大政府并不是不肯为体育花钱,只不过他们花这笔钱的时候,眼睛不是主要盯着奥运金牌,而是首先关注国民健康。这么一来,就造成了栾菊杰觉得加拿大运动员远不如中国运动员幸福,以及我觉得在享受体育这么一个方面,加拿大的老百姓还真是有点儿幸福。
就是栾菊杰,怕是也不会否认加拿大老百姓在体育、以及其它方面的幸福吧!否则,她为什么要移民加拿大,并且在那里生了3个可爱的孩子呢?人往高处走,我想,栾菊杰不是傻子,她绝不会在选择永久居留地这么一件不算太小的事儿上专拣火坑跳!
追求和享受幸福,是每一个人的神圣权利,因此,有着奥运冠军身份的栾菊杰移民发达国家过相对美好的日子,这无可非议。不过,绝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怕是还得在脚下这片土地上追求幸福——今天咱们只说体育,在这个领域里,我希望中国的运动员幸福,我更希望中国的老百姓也幸福。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比翼齐飞,大家都幸福,幸福万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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