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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签字就能避免宰客了吗

(2012-02-03 09:09:53)
标签:

三亚

旅游

投诉

天价账单

海鲜排挡

宰客

杂谈

分类: 社会杂感

消费者签字就能避免宰客了吗

 

最近一段时间,三亚地区的宰客事件闹的是沸沸扬扬,近日三亚工商物价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在调查网友曝光的9000多元海鲜账单的时候表示,“为了防止欺客宰客的行为,三亚市工商局强迫各个海鲜排档老板必须在下单时让消费者签名,消费者认可后才能下厨。因此,现在网上很多消费者晒出的菜单理论上可以拿到工商局投诉,但是如果菜单上已经有消费签名,这就是合同关系。” 对于海鲜排档一顿饭动辄几千上万的价格是否合理,该负责人表示,“这就是属于物价局管理的范畴了,只要是明码标价,又有消费者签字,就不能算欺客宰客,也不能照此进行处罚。按照三亚工商局的规定,如果海鲜排档有欺客宰客的行为,将执行“一次性死亡”的处罚。”

 

看到负责人这样的表态,我不禁产生疑问,消费者签字了就能避免被宰吗?从诸多网友曝光的信息中不难看出,很多人对于当时消费的动辄数千元的饭费都是不满的,但是为什么又只能乖乖付费而到现在才投诉抱怨呢?可见,即使当时对于高额的账单不认可,店家也是会有办法让消费者买单的,比如出来几个东北大汉,我想就算消费者想用手机或者各种数码设备录音录像也是于事无补的,个别名人和极少数政府、黑心企业见到镜头都是会指使手下去破坏和阻止取证的。我想该负责人应该清楚,所谓合同是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而且合同的内容还需合法,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合同一方是被胁迫非自愿签订的,那么合同还能有效吗?如果消费者拿不出自己是被逼同意签单的证据,就要吃下这昂贵的哑巴亏吗?

 

可见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执法检查人员思维还是太僵化,不如黑心店家的对策灵活,既然能够黑心赚钱,他们能够在正常的台面上留下让执法部门检查出的证据吗?只是单一的强迫店家要求顾客签字确认,那么店家势必也会用自己的方法去强迫顾客认可这高价账单,事后又让相关部门无据可查,从而树立国际旅游岛零投诉的良好风貌。其实,要避免宰客,还是要从源头治理,签单确认是一方面,转变管理部门的工作作风、加强店家的诚信管理、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等都是需要做的工作之一,是需要相关部门好好反思和向其他地区学习借鉴的。如果自己头脑笨,又不知道像谁学习,这么多铺天盖地的报道和网友言论中肯定有中肯的建议,从中拿来就用也不失为一种捷径。

 

单纯的让消费者签字确认,只能让国际旅游岛增加更多的类似于“东北大汉”那样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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