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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命的名义,请彻查谭静案

(2008-04-17 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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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以生命的名义,请彻查谭静案 
www.zynews.com 2008-04-1708:02中原网-郑州晚报
□王石川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14日向媒体通报,4月5日凌晨发生在东风广场的“女尸案”经警方调查,死者谭某24岁,系河南人,在广州某模特经纪公司任职,4月5日凌晨从东风广场某幢30楼的卫生间窗口坠落。经警方勘察,死者死亡前与室内人员无打斗痕迹,尸检发现死者血液酒精浓度极高。目
前,警方已经排除他杀的可能性,初步认定谭某系自行高坠死亡。(新闻参见本报15日A23版)
  一个鲜活的生命瞬间香消玉殒,留给世人的是痛惜,是疑窦,留给其相依为命的老母的是悲痛欲绝。如今,随着警方向媒体通报,强加于谭静身上的羞恶性身份符号已被洗去。真相仿佛在慢慢还原,谭静系他杀变为所谓的自杀。然而,警方的通报似乎并未消解网民的困惑,这从各大论坛上网民的热议即可看出。
  不能否认当地警方还原真相的努力,也不能排除警方急于平息舆论的诚意,但同样不能忽视的是,尚有许多细节硬伤横亘在那里——当初为何率尔操觚,仓促间认定谭静是妓女?此外,既然是自杀,为何半裸,仅穿粉色内衣?谭静谢世前,所在大厦的住户王先生称,他隐约听见一名女子向男子索款,“该女子大声叫嚷着‘三个人怎么可以只给一个人的钱’。”这是怎么回事?更蹊跷的是,当事人李明称,4月5日凌晨5时20分许,扶着谭静回到家,“谭静一个人躺在床上说胡话,约十分钟后,谭静摇摇晃晃地进了卫生间,把门反锁后开始打电话。她打电话的声音很大,中间夹带着中、英、韩语,还不时地说着脏话,像是在跟人吵架”。但警方有关人士透露,谭静的手机上最后通话记录是4月5日凌晨4时10分左右。为何会有如此大的时间偏差?再比如,此前,有记者采访广州市公安局相关警务人员时,该人员称,因为此事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局里下了“封口令”,这是为何?是否与广交会有关?
  任何细节硬伤都必然使真相蒙羞。任何调查都必须经得起求证,否则就会使人疑惑;而任何有助于证实真相的细节都应该公之于众,交与公众检验,否则只会加速事件向波谲云诡发展。日前,女市长撞死男童一案,之所以招致满城风雨,与女市长的身份有关,亦与事件不透明有关;80后厅官之所以引来普遍性质疑,仍与不透明有关,如果有合理的细节,如果程序毫无瑕疵,公众怎会穷追不舍?
  昆德拉曾说:一个普遍耳聋和不解的时代就会到来。我倒觉得,我们现在已经步入了一个耳聋和不解的时代。不过,不解的往往是网民,耳聋的往往是一些公权力部门。正因为有太多真相没有大白于天下,我们呼吁,我们追问,然而,许多时候,一些公权力部门充耳不闻,仿若耳聋。公权力的耳聋,直接造成了我们的不解。释疑才能解惑,解惑才能灭火。以生命的名义,请彻查谭静案。
  每一个生命,都弥足珍贵;每一起悲剧,都值得解读;每一起公共事件,都需要在阳光下暴晒。只有最大可能地还原真相,才能告慰死者,也才能抚恤生者。只有让细节硬伤得到科学合理的解释,网民才会遏止愤怒和不解。也许经过彻查,谭静的确系自杀,但只要真相明了,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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