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民间借贷利率变化发懵杂谈 |
分类: 说法苑 |
是不是发懵了?
《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实施了4个多月,又修改了。
大致的意思是:不以起诉时间为准了,而是以借贷合同成立时间为准,以2020年8月20日为分界线,之前的利息按原来的标准计算,之后的利息按4倍LPR计算。
民间借贷利率的演变过程是:
1991年8月13日-2015年8月31日,利率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2015年9月1日-2020年8月19日,年利率不超过24%,即二分利。
2020年8月20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8月20日之后起诉的,年利率不超过4倍LPR,当前为15.4%。
2021年1月1日起,2020年8月19日之前看当时的标准,之后不超过4倍LPR。
前一篇:微信语录4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