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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作时间折算日工资月工资杂谈 |
分类: 说法苑 |
职工工作时间怎么计算?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两种特殊工时的折算
先说第一种:
工作时间标明为9:40-22:00,一共12小时20分钟(其中1小时20分钟为进餐休息时间),实际为11小时工作时间。上一天休一天,如果一个月按30天来算,就是有15天工作时间:15*11=165小时,国家规定标准工作天数是21.75天,那么15*11=165小时,加上8小时休息时间,或者说每月应工作时间是175小时。折算成每天工作时间为165/21.75=7.6。所以,不论合算成每天的工作时间还是总时间,这个工作时间的安排都是没有超时的。
再说第二种:
同理,可算出第二种的12:00-20:00,8个小时,扣1小时20分钟,实际工作为6小时40分钟。一周休息一天,就是有6个工作天数,那么一个月最多应该休息的是4天,工作26天。26*6小时40分钟=173小时20分钟。也是没有超过总的175小时。
综上计算,这两种上班方式都没有超过规定时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