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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以成败论英雄
有人说,律师只能做有利于被告人或当事人案件的辩护或代理,反之则不行——这样就很不公正,因为这种认识存在误区。
实际上,律师只代表一方,而另一方还有别人来代表;如果律师成了包打天下的包青天,那法官就成了“吃干饭”的了。
即便是罪大恶极的罪犯,如果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的审判,能够证明他罪大恶极吗?如果律师经过有力的辩护以后仍然证明这个被告人罪大恶极,那么律师并没有失败,仍是成功的。
他的成功之处在于,向社会证明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公开性。所以说,律师不以成败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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