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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诉讼考虑预判立案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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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起一个诉讼,
你需要考虑……(1)
由于裁判者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诉讼的胜负绝对不简单的完全取决于事实和法律依据。做为律师要综合各种因素,设计合适的诉讼策略和诉讼方案,调动有利因素,抑制不利因素,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民商事诉讼中,原告往往比被告难当,所以,当做为原告方的代理律师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要不要提起诉讼。有的时候当事人的诉求不一定是要通过胜诉判决去实现。当事人的诉求,诉讼的成本,胜诉的几率都是决定我们是否提起一个诉讼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一、诉讼结果的预判
在提起一场诉讼前,咨询的当事人往往都会问,胜诉的几率有多大。对于诉讼结果的预测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一般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是否会被以民商事案件受理)
只有诉讼被受理才有胜诉的可能,否则一切无从谈起。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起诉需要符合四个条件:原告适格、被告明确、有具体的诉求、案件属于法院主管及受诉法院管辖。但是实践中,不少案件被法院拒之门外。一般法院不受理案件的依据包括:
1. 特殊规定的影响
有明确的司法文件(法律、司法解释、通知、地方法院内部规定等)规定对某类特殊案件,或者某类特殊主体所涉案件,不予受理。这类相关规定可以通过法律检索和向受诉法院咨询获得相关信息。
2. 案件类型的影响
一般有一些类型的案件法院会不愿意受理。如政府主导处理的事件,法院不宜受理;新型、复杂疑难的案件法院不愿受理;政策导向很强的案件,超出法院的职权范围,法院不能受理;可能或确定的群体性纠纷,处理不好会影响稳定,法院一般不敢受理。涉及法院想往出推的案件,就要考虑立案成功的几率和方法问题。
3. 立案审查的影响
一般在立案阶段,只要形式审查原告对诉讼标的有诉的利益,就应当立案。只要形式上有利害关系就应当进入实体审理。但是很多法院往往在立案阶段就进行实质审查,很容易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如果确定想走诉讼途径,那么如何把该立的案立上就是一个技术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