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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门桥笔记(266)十三条法则(3)

(2022-11-03 04:05:35)
标签:

刑事辩护

法则

发问

比对

细节

杂谈

分类: 螺集哨

刑事辩护的十三条法则(3)

甲门桥笔记(266)十三条法则(3)


法则六:发问应变——事实无可争辩

庭审发问就是讲故事,重新构建一个更加真实、可信的故事,以此动摇或者彻底推翻指控犯罪事实,因此,一个一个的精心设计的问题都是故事的骨架和神经,起到串联和铺设的作用……犹如河道,辩护人往哪个方向挖、挖多深、挖多宽都决定了河流的流向和流速,最终决定了能否流向大海,试问,那一条河流没有海之梦呢?

但是,以上只是理想的情况,在辩护中,我们的案件往往都有缺陷,因此,在辩护过程中,事实、逻辑、技巧和运气是有顺甲门桥笔记(266)十三条法则(3)位的,不可颠倒与错乱,天赋、技巧、逻辑的力量都抵不过事实,发问以事实为基础,逻辑乃其灵魂。任何有技巧的发问都抵不过事实的力量。一般的原则是:若没有扎实的事实就靠逻辑,若没有严密的逻辑就靠技巧,若没有灵活的技巧就只能靠运气了……因此,要发问需要灵活应变,瞬间捕捉,巧妙应对。

法则七:比对思维——刑事质证民事化

刑事辩护律师,不仅要有刑事辩护思维,更要有民商事思维,才能打通关。这尤其表现在质证环节,实践中,绝大部分刑事案件开庭前检察官都不会提前给辩护人举证目录提纲,然而,民事案件中却有清晰的证据目标(证据名称、证明内容、证据形式)。既然如此,没有条件我们就要创造条件,在开庭前,自己预想证据举证目录(总结类案规律),抽离本案核心证据项,然后逐一列举、比对,做成证据目录和摘要。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辅助我们的庭审,让我们的庭审更高精准和高效,因此,以上需要一定的标准,在辩护律师看来就是要做到:概读 精读 点读。所谓概读就是浏览卷宗,精读就是一项一项阅读,点读就是对重大证据细致化拆分读。

法则八:拆分细节——增强画面感

辩护发问是刑事辩护的基本功。发问就是讲故事,就是通过一个一个的问题把辩护目标的事实浮现,让听故事的人感觉更加可信,辩护就成功了三分之一。例如,针对“张三强奸有没有使用暴力”这一争议焦点,若辩护人直接甲门桥笔记(266)十三条法则(3)问张三有没有使用暴力?她肯定回答使用了,死路一条。但是,换一种思维方式,拆分、迂回发问:有没有反抗?抓痕?衣服有没有破?床单被子?床有没有坏?外阴部有没有伤痕?对方有没有被你抓痕?对方身体哪个部位被你留下了记号没有?这样发问你离辩护目标又近了一步、步步逼近…

庭审发问犹如勾勒一幅或动或静的画面,需可感、可信、可证,若闭上眼睛,让听众感受到湖面、微风、波纹、船浆、远山、浮云、还有那有情调的人儿……发问有点、有线、有面;有细节、有骨架、有形状;有层级、有顺位、有梯度;有逻辑线、逻辑点、逻辑面;概言之,辩护人能让听故事的人——身临其境。如斯,法官不会心动也会动心,辩护目标亦在不知不觉中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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