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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螺集哨 |
律师的思维
应该对接法官的思维
在法庭之上,有很多律师往往只将对方当事人或律师当作对手,其实,真正的对手可能不是对方当事人或律师,而是庭审法官!
作为一名诉讼律师或当事人,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律师精心准备的证据链条,法官说“这没用”;在法庭上侃侃而谈地时候,却被法官不耐烦地强调“说重点”;律师自认为事实已经阐述清楚,而法官还会继续问些“奇怪”的问题;律师准备了长篇辩论意见或代理词,但法官在判决书中只字未提没有引用;律师认为证据充分的案件,但却被法院以“举证不能”而判决驳回.......
那是因为,你可能不了解法官的思维!
什么是法官思维?怎样读懂法官思维? 怎样实现律师思维与法官思维的对接,建立和谐的辩审关系,实施有效代理?对于参加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和律师来讲,这是不可回避的基础性问题。
法官和律师在规则、思维等方面有很多共同点,但两者的思维方式有时差异很大。 法官作为裁判者更关注个案正义,而律师作为代理人,更关心如何帮助委托人实现利益最大化。如果律师在诉讼代理中能够巧妙运用法官思维,有利于达成更好的代理效果。
毕竟没有律师希望自己代理的案件败诉,但是要想确保做律师中的常胜将军绝非易事。一些律师习惯于把法官、检察官当成假想敌,老想着给他们制造点麻烦,习惯于跟他们针锋相对,好像不整出点事,就没有存在感,在当事人那就没办法交差。殊不知,法官、检察官都是可以“利用”“说服”“教育”的。走近法官,洞察司法权的运行模式,是一个优秀律师在诉讼案件中攻城略地的必要条件。
那么该如何运用法官审判思维赢得诉讼?
1、诉讼律师可以以判决书需要解决的问题为突破口。
诉讼律师若要对接法官审判思维,最重要的是理解法官在出具判决书时必须面对的“三座大山”,即裁判范围问题、事实问题、法律依据问题,以便合理安排己方诉讼方案。
2、律师需要理解法官对裁判范围的必守底线,审慎确定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
超裁是法官万万不能犯的错误。法官裁判范围是以诉讼请求为界的,作为双方的代理律师,要从法官审判的角度给予诉讼请求特别的重视。
为了帮助法官查明事实,要像法官一无所知一样,组织严密的证据链条,将事件来龙去脉毫无遗漏地陈述;也要像法官无所不知一样,精密还原所有细枝末节,解决法官所有疑惑。在证据不充分或无证据支撑时,通过解释和推理等方法,作出逻辑自洽和符合常理的说明,引导法官形成内心确信。
律师行业正处在一个快速变革并激烈竞争的形态,不去研究司法权运行模式,不去研究法官如何思考,不学会引导法官思维,不抓住审判管理中的漏洞,就不会是一个成功的诉讼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