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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不是点钞机
德肖微茨说得很好,他认为:“你的当事人不是你的朋友,你的朋友不应当成为你的当事人。”为什么呢?
“律师费对很多律师来说是一个永远的诱惑。”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和当事人存在潜在冲突,当事人想少付点钱,律师想多收点费用。今天的律师已经非常生意化,大多律师与那些关注盈亏底钱的企业集团已没有什么区别了。
如果你成为一名私人律师,你不可避免地成为一名生意人。这就是“客户非朋友”的根本理由。德肖微茨举了几个例子很能说明问题。他说监狱里关着许多律师,他们错误地认为那些道貌岸然的无赖支付了一大笔律师费,并常请他们吃豪华大餐,为了拉个挡箭的就成为他们的知心朋友。然后这个知心朋友犯了罪,就把你供出来了。有些律师与这些“朋友”好上之后,就为当事人编造伪证,并给出招,最后锒铛入狱。
要知道,律师职业不是点钞机,律师的眼睛不能光盯着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