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笑不得
(2008-07-21 22: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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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医疗纠纷患者家属中国健康 |
分类: 乱弹 |
我的一位同事刚从外边进修回来,他进修的骨科,和我谈起了在外边进修的见闻:他进修的那家医院,每个季度都有世界级的权威专家来讲学,有一次来了一位美国专家,闲谈中本院的医生问起了美国的医疗官司问题,那位专家回答:美国的医疗纠纷发生率10-20%,就是说:你的患者中,每十个最少有一个会告你,很有可能有两个!但这位专家接着说:医疗纠纷根本不会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医院也不会给患者家属赔一分钱,如果患者或者家属对治疗有疑问,院方只会和患者或者家属解释一次,如果患者还不满意,要起诉,那由保险公司负责和患者交涉、应诉、赔偿。医院都有这样的医疗风险保险。如果患者或者家属和医院纠缠不清,就如同中国的“医闹”问题,医院就会起诉患者或者家属,不过这样的情况从来没有发生过。
我当时很有感慨,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如果患者或者家属对治疗有疑问,就会直接和医院交涉。首先现在中国的医疗纠纷实行“举证倒置”,就是说:“如果医院不能证明自己在医疗过程中没有任何差错,医院就会败诉。”在这个前提下,医院没有办法和任何患者打医疗官司,因为怎么打都是输。
其二、医院在乎自己的名誉,比如说前一段时间我们医院儿科死了一个孩子,我可以负责任的说:这个孩子除非神仙能救活他,不然的话,这个孩子在任何医院都会死亡!可是患者家属在医院门口打着大标语演讲,结果所有人都在传说“我们医院治死了一个孩子”更有好几个熟人这么问我:听说你们医院把一个好好的孩子治死了?我靠!我当时脑袋都大了!
其三、中国的医院绝大多数都是公立性质的,医院赔了钱,也不用院长或者医务科长自己往外拿,而医院如果坚持打官司,患者或者家属的愤恨就会转嫁到他们头上,他们也懒得做这样的恶人。所以中国的医院一般都会选择“息事宁人”的做法,不管三七二十一,草草赔钱了事,而在临床工作的医生就会非常委屈,既然没办法,那么只好拼命的完善各种检查,拼命用更贵的药品。
就比如说:一个患者来看病,症状是“发热,咽痛,全身乏力”医生一看就知道他99%是感冒了,但医生还会要求他做血常规,拍胸片。因为他还有1%的可能是其他疾病(比如说某些白血病早期,症状就是和感冒一模一样!)结果出来了,确实感冒了,感染不是很严重,这个时候需不需要应用抗生素呢?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如果是自己的家人或者朋友,医生都会告诉他先不用抗生素,注意休息,对症治疗,几天就会痊愈,如果严重了,再来看。但是对患者这么做绝对不可以!这么做患者很有可能直接投诉你“不负责任”,而如果患者病情加重,这时候你更大的麻烦就会到来,但是如果你给患者用了很贵的抗生素,患者也许会暗地里骂你黑,这时有三种情况:1、他用了你的药,病好了。2、嫌贵不拿药走了,病不好他自己负责。3、用了你的药,病还没好,你会说:我就看你很严重,这么好的药都治不了你···这样你就能保全自己。大家看看:损失的是患者的金钱,伤害的是医生的名誉。但又能如何?
我听了同事的介绍,我说道:如果中国也有这样的为医院设立的“医疗风险保险”就好了,医生就可以专心治病了。我的同事笑了:“中国没有保险公司敢运作这种保险,如果这样,医生就会和患者勾结起来骗保!”
我靠!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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