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马家堡街道星河苑社区和韵京剧社《章程》
一、组织宗旨:满足京剧爱好、广交各界师友、共享国粹艺术、服务和谐社区
二、组织原则: 京剧社努力为戏迷朋友们搭建一个以艺会友,切磋交流,唱戏
聊戏的平台。京剧社提倡谦恭礼让、相互尊重、互帮共进;反
对相互贬低和不负责任、不利于团结的品头论足,杜绝各种陋
习。欢迎诚挚坦言、群策群力,把京剧社建设成为作风讲严
谨、气氛求融洽、艺术有追求的社区文艺骨干队伍和京剧艺术
爱好者的健康乐园。
三、管理体制:
1、和韵京剧社是在社区党委、居委会领导和指导下由社区京
剧艺术爱好者自发组建的非盈利性的群众性组织,设立管
理小组,实行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统一管理下的会员管
理制。
2、具有一定清唱和彩唱基础,擅长文武场伴奏,自愿遵守规
章制度并交纳会费者,首先要向京剧社提出入社申请,填
写《入社申请表》,得到批复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并享有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3、热爱京剧艺术,有一定个人素质,可申请成为学员,经考
核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正式入会。京剧社会员拟不超过30
人;学员每年一期不超10人,择优录取。
4、下列人员谢绝入会:
a.有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者
b.有精神病史和异常举止者
c.有其它不良言论和行为者。
四、组织机构:管委会是京剧社的组织管理机构,它的职责是:
1、办理会员入会、退会和学员的登记手续,执行和解释京剧
社《章程》。
2、组织和安排会员的活动、演出等具体事宜。
3、研究制定联谊会活动、排练、演出计划,联系邀请专业艺
术指导及合作人员;协调京剧社内外部的关系。
4、负责会费的收缴、支出等财务管理、公布帐目。
管委会的组成人员:
京剧社社长:王桂芝(社区文教科普和体育委员会主任)
常务副社长:李栩
副 社 长:汪维义、吕胜春
特邀副社长:龙乃馨
秘 书 长:巩德有
演 员 队长:王新民
乐 队 队长:陈志忠
财 务 委员:高德敏
艺 术 顾问:陈志清、卢冬来
管委会的联系电话:13910762060
联系人:巩德有
13901086265
联系人:李 栩
京剧社活动地址:丰台区马家堡街道星河苑社区市民学校
五、规章制度:
1、会员即享有平等的参加日常活动和演出的权利,也享有自由
退会的权利。
2、会员有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
乐队成员50元/人(年)。
演员30元/人(月),按季度收90元/人;如申请退会,会费
以月为单位清退。(学员教学及收费办法另行规定)
3、会员参加活动应该遵守时间,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活
动,尤其是不能参加排戏、演出活动时要提前两天向秘书长
请假,以便协调人员保证活动与演出质量。
4、活动现场严禁吸烟,爱护室内设施,保持环境卫生。
六、会费使用:
1、会费使用的基本原则是:合理支出,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
员;支出有预算,事先征求会员意见;勤俭节约,帐目公
开。
2、支付社区市民学校场地使用中所发生的其它费用。
3、对乐队成员使用个人乐器设备做象征性的补偿,但不支付劳
务费。
4、添置活动用的必备设备、用品,比如:大件乐器、活动场所
布置、演出宣传资料等
5、临时需要约请专业老师指导时应支付的报酬
6、本社年节联欢活动的支出和参与或代表街道社区参加各类公
益性演出活动的支出。
7、其它符合原则的合理开支
8、属于演员自己申请的彩唱演出,所需行头、化妆等开支由主
要演员自理
七、时间安排:
1、暂定活动日为:每周六下午13:30——17:00为固定的活动
时间,遇节假日及有演出任务等特殊情况将做临时调整
2、每月的第一、二、四周属于“大家唱”活动周
3、每月第三周属于排戏、演戏活动周。
八、活动版块:
1、乐队展风采:活动讲求善始善终,开始和结束时,由乐队演
奏锣鼓及曲牌,即营造、烘托现场氛围,又为乐队提供多一
些的合练机会。
2、段活见工夫:满足大多数会员的基本演唱要求。
3、折子戏精彩:会员积极参与,主角、配角、龙套争取都能由
会员担当起来,提倡“一棵菜”的传统;排、演结为有能力
彩唱的会
员提供练习的机会,有利于提高京剧社的综合水平。
4、擂台促竞争:包括演员、乐队,提倡通过竞赛提高水平。
5、讲座普知识:或请专业老师或会员主讲,督促会员学习,做
到明明白白的唱戏,不光是玩了乐了,还增长了知识;还可
以以京剧社的名义举办名家讲座活动,扩大影响。
6、票房多交流:请进来走出去,促进票房之间的交流、合作。
7、生日大家贺:沟通感情,不讲排场,形式多样,对每位会员
的生日,大家在活动中要有组织的表示祝贺。
8、服务社会好:联系慰问敬老院等,代表社区、街道做公益。
和韵京剧社管委会
200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