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气炎热,估计老外火气也不小。6月23日一天之内,两条新闻都与欧盟有关。一条是“欧美就中国限制稀有金属出口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起诉讼”,另一条是“欧盟将向中国进口的钢材征收24%的反倾销关税”。商务部已于24日对限制出口一事作出了回应。
欧美对于限制出口一事的核心诉讼观点是,中国对出口稀有金属征税,“囤积资源”,对欧美厂商影响很大,中国有责任为欧美厂商提供原料。美国贸易代表瑞恩·柯克(Ron
Kirk)在新闻发布会上称,“中国是全球稀有金属的供应国,而有权使用这些原料,对美国工业生产商而言至关重要。”“坚持我们的利益,这样美国工业生厂商才能获取公平竞争的环境,更多的美国工人能重返岗位”。而欧盟征收反倾销税一事的中心思想则恰好相反,欧洲方面认为,由于中国出口的钢材太多太便宜,打压了本国钢铁行业,所以为控制中国钢材进入本国市场,欧洲有必要课以重税。这种奇怪的逻辑可归纳如下:我需要的东西中国卖少了,那是违反WTO精神;我不需要的东西中国卖多了,那就是倾销。
我对政府的政策和许多做法并不满意,像70码、房价、教育、医疗等等。但对限制稀土出口却坚决支持。早年间,为了发展经济和储备外汇,中国曾经在资源出售上做出过重大让步。中国是世界上稀土储量最大的国家,但在市场上却不具备定价权,从1990年到2007年,我国稀土的出口量增长了近10倍,可出口的平均价格却被压低到当初价格的64%。“稀土卖出了‘土价格’”。与此同时,我国的稀土储量从以前占世界的85%降低到现在的58%。而稀土储量世界第二的美国,早早便封存了国内最大的稀土矿芒廷帕斯矿,转而每年从我国大量进口。例如长江流域某省的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把氯化钕(钕,稀土元素的一种)由90年代初的五十多万一吨,一下降到几万元一吨。有些稀土制品,4个9纯度的价格,过去几年连以前两个9
纯度的价格都卖不到。搞稀土的人都知道,纯度差一个9,价格就相差十倍。难怪小日本在暗暗窃喜、大量储备!国内的一些稀土和其他小金属的出口商们,和一些日本的代理商们。你们这样的贱卖中国特有的物资,和当初满清割地赔款的卖国行经有区别吗?!我在网上也看到有人讲“限制出口有什么用,人家可以开发替代物质吗?”。我认为这些人把他们的洋主子想得太聪明了。原油价格高涨的时候,也有人想搞替代,结果没有太大进展。只不过希望减少燃烧,但在化工方面没有办法替代。任何一个产业链形成后想要替代没这么简单。
美、欧、澳、加等国多年来从中国进口大量廉价稀土作为自己的战略储备,还通过投资中国矿业的方式,直接参与稀土开发,而这中间不少国家自己就拥有稀土,却限制开发。
低价出口资源尽管换来了外汇和发展机会,但资源储量急剧下降、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同时,由于无序开采和盲目扩大产能、廉价出口,矿产资源消耗巨大。根据中国有色工业金属协会给出的数据,按现在的开采速度预计,我国钼还可以开采16年,锌10年,锑4年。此外,铝和铜等重要矿产资源的人均储量仅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9.7%和25.5%。
正如商务部的回应所说,中国有关出口政策之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中方认为其符合世贸组织规则。而就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战略而言,我们宜采取更有目的性的策略。
其中当务之急就是要解决稀有金属产业过度分散问题,以稀土为例,过去几十家不具备规模的中国稀土企业向国际社会出口稀土,为了地方利益、眼前利益彼此压价、恶性竞争,从现在起,国家也应对稀有金属产业进行整合重组,重点打造一到两个行业内具备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大企业。
同时,稀有金属开采权应当收归国有,部分稀缺金属,应纳入国家储备体系,通过行政命令、提高税收等手段,杜绝无序开采、限制产量,限制出口。“中东有石油,中国有稀土。”该行业的有识之士,在不断地上下呼吁,已经快十个年头了!这十年中,日本已经大量囤积了稀土和有色小金属。我们已经有点晚了!我们应该抓紧夺回我们的掌控权,监管和限制并重;并做好我们的战略储备。只有实施严格监管,我们才能在进口我们所急需的物资和设备上有谈判的砝码。
监管和限制是一把双刃剑,政府不应该在物价上涨和出口下滑时患得患失。眼光应该放远一点。等到我们真正掌控住这些战略物资的时候,我们在国际上就有了说话的物质资本,钱有我们赚的!控制稀土对外交也是有利的。抗战初期,德国向中国提供帮助,条件是中国向他提供钨等稀土,没有了钨,德国就没办法做出坦克装甲需要的钢材。
“东隅已逝,桑榆非晚”。中国,抓紧这最后的机会吧!不要等把我们的矿山全部挖空卖光了,那就彻底完了!好歹也要为子孙留口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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