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田地是农业科研单位的生存之本。湖南农科院水稻试验田千余亩,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这些试验田地都是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经农科院几代科技人员呕心沥血建设起来的,在全国农业科研系统里曾获得很高的声誉;过来提供的样板、示范现场,曾在国内外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在其上创造出的无数科技成果,为国家和世界作出了重大贡献。没有试验田地的农科单位形同虚设,试验田地是农业科研单位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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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高产优质新品种、新组合示范是试验田地的最大亮点。农科院的试验田地大多用于新品种、新组合的研制与示范,其中160多亩试验田用于杂交水稻的攻关研究,在这里常常可以看到袁隆平先生的身影。闻名于世的超级杂交水稻高产示范,每年吸引了世界各地政要、学者、商贾前来观摩学习,湖南农科院为此成为世界杂交水稻的“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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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这片国宝级试验田实行特殊保护。为保护这片闻名遐迩的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芙蓉区政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和湖南省颁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将其纳入“基本农田”范围内实行永久保护,并树碑示人。保护区的范围和东南西北的红线划分十分明确,保护面积55.934公顷,即839.01亩。责任人是湖南农科院副院长罗赫云(树碑多年,被人涂鸦,但其上字迹尚可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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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碑”之后大面积毁田盖楼,视国家法律、条例如同儿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湖南省颁发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均规定:“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就在基本农田保护区“法碑”的后面,这一大片由几代科技人员呕心沥血建设起来的高标准试验田,竟成为一片建设工地,机械轰鸣,大兴土木,高楼林立,商品房热卖,建材批发城尽显规模……近千亩高等试验田转眼所剩无几,令湖南人骄傲的、也是令世界称羡的杂交水稻“麦加”顿时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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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栋商品房已建成四栋,以“朗郡”命名的楼盘正在热卖之中;商品房西面的“杂交水稻国际大厦”则封顶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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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杂交水稻试验田里建筑了一栋“杂交水稻国际大厦”,占地51亩;“杂交水稻国际大厦”打打停停前后建了四年,如今成了烂尾楼,开发商承诺的“国际杂交水稻会议”一次也没有办成;由于开发商虚有资金,只好出让部分占用的土地给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等待其商品房开盘的回笼资金来拯救。土地和房产的所有权究竟归谁所有,农科院与多家开发商含混利益的分配是否存在猫腻,实在令人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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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交水稻国际大厦》西面是颇为壮观的《大汉建材批发城》,占地约三百亩,据说与湖南农科院是租赁关系,即开发商每年每亩向湖南农科院交纳×万元(只及付给相邻望陇村租赁费的数分之一)。《大汉建材批发城》的地基,是将湖南农科院杂交水稻中心、原子能所、特科所、原原种场的试验田和特产养殖基地填埋而成,北边深达数丈,毁田工程之浩大,令人瞠目结舌。下图示《大汉建材批发城》及其广场与《杂交水稻国际大厦》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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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建材批发城》分陶瓷、木业、仓储等三大营业区,它们全部是坐落在基本农田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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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科院大面积毁田盖楼的事实告诉我们有人将国家的法律、法规玩弄于股掌之中。国务院、湖南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颁发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补充耕地方案,明确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但国家法律、法规在开发商和某些当权者手里如同玩一坨橡皮泥,想捏成什么样就能成什么样……
法律规定“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但他们就能占用,而且很风光!
法律规定要有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才有可能占用基本农田,但这里找不到任何有关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影子,他们照样立了项办成了“事”!
法律规定“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补充耕地方案”,但他们有补充耕地的方案吗?它们补充了耕地吗?
法律规定需“明确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他们报了国务院吗,或者他们怎么报的国务院?
建材批发城占用的数百亩试验田,说是租用,但试验田已全部钢筋水泥化了,种植条件破坏无遗,将来租赁期满,归还的是楼房和钢筋水泥,这是利益相通的默契,是无意的疏忽和无知?还是有意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践踏和戏谑?
为此,我们不禁要问: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里大量基本农田被占用,大面积毁田盖楼,就发生在省府鼻子底下,为什么就被视而不见没有人来管管呢?谁能告诉我们这里发生的大面积毁田盖楼的真相?
这里的某些人目无王法,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肆无忌惮、疯狂地破坏良田,将特级农田改作商业用途,他们如此牛气,就没有人敢管他们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在某些人眼里如同一张白纸,如此脆弱、不堪一击?那国家十八亿耕地的底线还能守得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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