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角工作制度
(2013-09-26 10:34:33)一、为提高办事处各办、所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避免发生缺位、错位和越位的现象,制定本制度。
二、AB角工作制度是各办、所岗位第一责任人不在位时,规定相应工作人员代行承办的一种工作制度。
三、办事处所有岗位都要建立AB角工作制,各个岗位都要明确规定A角(主办人)和B角(协办人)。
四、A角责任人处理分管岗位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B角。
五、B角应熟悉了解A角的工作内容,A角离岗期间代为行使A角的岗位责任制,对已明确规定的事项,应及时处理,待A角返岗后主动说明代行职业的情况,并将有关材料、资料交A角。
六、A角责任人离开岗位,未交待B角负责人代行承办业务,造成工作缺位并引起不良后果,由A角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B角责任人在代行A角责任期间,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各办所实行AB角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熟练掌握本办、所的其他业务,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角应协同办理,保证工作繁忙时两个人可以同时办理同一项业务,从而减少服务对象的等候时间。前一篇:一次性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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