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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同情和谴责,男女分手是一种权利

(2010-03-05 08:42:00)
标签:

海誓山盟

男男女女

魔怔

爱过

一路货色

情感

分类: 情感

                                              •  拥  抱  未 

   不必同情和谴责,男女分手是一种权利

   爱上一个人是权利,不再爱更是一种权利。新好男人,新好女人,曾经爱的死去活来,海誓山盟,甚至一方死缠烂打,但不论是谁甩了谁,谁踹了谁,男女分手了,不再爱了,分手就是结局,分手就是落幕。再无法挽回,再无法回心转意。不爱了,是相爱的一方行使了不爱的权利。

   喻可欣在与“刘天王”分手多年后,出书上节目,大曝私情;赵薇几次高调恋爱总是黯然收场;当年的林青霞与帅哥偶像秦汉的爱情闹得沸沸扬扬,终以分手告终;孙楠与买红妹婚变。被诉诸媒体无非是想博得同情,利用舆论谴责“负心郎”或“花心婆”,还能指望曾经的人生最爱突然良心发现吗?念念不忘,也难以挽回。

   相爱是两个人的事,与他人无关。现实中的男男女女,常常因为各种原因,感情出现症结,以致拆伙,分床分居,爬上别人的床,演绎绝情分手的爱情故事。你情我愿,没有那么楚楚可怜,相爱是对等的,不是男人对女人的奉献,也不是女人对男人的奉献,等爱交换,两不亏欠。分手没有什么道德不道德,没有谁对不起谁,耳鬓厮磨的两个人,没有谁对谁错。分手如果是伤害,留下的伤害是双方的,只有孰重孰轻。没有谁是值得同情的,没有谁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就应当由当事人双方默默地承受。

                不必同情和谴责,男女分手是一种权利

   人家不再爱了,没有有悖常理,不再把自己交给你,不是抛弃和厌弃,可以称作移情别恋,却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深情地追忆可以,进行各种挽回的尝试可以理解,谴责和咒骂免了吧!

   海誓山盟破产了,忘记旧爱寻到新欢了,完全是人家的权利。在逝去的爱情中无法自拔,要死要活,悲伤、落泪、心碎,甚至为情自杀,也是你的权利,也是你的选择。

   爱过的人,做过的事,吻过的唇,牵过的手是曾经的往事,是曾经的幸福欢乐。分手了,不是值得骄傲和炫耀的本钱,也不是痛恨的根源。即使大骂一通,有舆论跟风出现一片谴责声,出口气而已。那个人背上了负心汉和花心女的骂名,成为大魔头,你又得到了什么?甚至会输掉仅有的自尊自爱,顶多成为大众茶余饭后的谈资和笑料。既然那个人那么不是东西。那么不是人,你还与人家相恋相爱,岂不是被人看作一路货色。消失的爱不会重来,分离的人不值得等待,不能干出让人大跌眼镜的事。可以悲伤,但不能没有节制,不能整天把痛恨的唠叨放在嘴上。

   在郁郁寡欢中,对离去的一方的过错或不是不好喋喋不休,情不由衷地由爱转恨,甚至希望对方死掉。在一阵子过后,在人情冷暖面前,当事人的控诉和悲伤,渐渐被人淡忘,所做的一切都于事无补,渐渐地自己也累了,厌倦了无人理睬的独角戏,放弃了一切无益的过激行为。

   爱了、婚了、生了、离了是烟火凡人的常态。小男人一个,小女人一个,大家都是俗人,都是人间烟火,敢爱敢恨是一种勇气与承担。爱了离了都是自家的事,别人能管得了吗?搅出点动静,搅浑一池水,受伤的依然是自己,自家的男人女人跑了,抓狂撒泼,大吵大闹,有什么用?只能说明自己无能。

                不必同情和谴责,男女分手是一种权利

   相爱的义务是自愿承担的,爱的誓言是自愿承诺的。当行使了不爱的权利,再没有义务为不愿的爱遵守誓言。被“光环化”的明星名人尚且如此,草根男女更应以内心平静来对待。分手是爱的结局,也是新爱的开始。周迅与男友分手后,很快找到了新的快乐男友;王菲在与小谢爱情不再时,载不动声色中爱上了李亚鹏并结婚生子;李厚霖的求婚遭到秦海璐拒绝后,很快迎娶了李湘。

   瞧见另一半就犯魔怔的男男女女,不管是典雅情圣,还是泡妞泡帅哥的普通男女,爱过了就要忘记,爱过了就要唱“只要你过得比我好”,不失男人女人的聪明之处。不论是谁先提出分手的,不要赚取人们的同情,不要给对方罗列罪名。虽然分手后不奢望别人为你守身如玉,不奢望重归旧好,也用不着决裂到底,去谴责什么。在岁月的流转中,使过往的一切变得云淡风轻。多一些时日,就不会再一根筋硬到底。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不露声色地把自家的事把握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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