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先后在组织、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办公室担任过领导职务,既担任过正职,也担任过副职,根据多年的实践和体会,认为,作为副职,要处理好与正职的关系,应努力实现“四个做到”:
一、做到尊重而不一味奉承吹捧
正职是领导班子的核心,副职起辅佐和辅助作用。副职尊重正职是副职的本分,是下级服从上级原则在领导关系上的具体体现,是职位本身履行职责、职权、地位、作用决定的。在这一点上不容置疑,不容含糊。因此,副职对正职在工作上,要服从、支持和配合。把自己摆在助手的位置,满腔热情地支持工作,多补台,不拆台,不能在工作上掂量正职的能力、水平、在支持上犹豫、迟缓,甚至消极观望。在生活上要主动关心,对正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要体谅,主动关心,尽心协助解决,有时本人严于律己或岗位特殊性自己不便提出,副职应热心、关心,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帮助解决。在难题面前,要主动解围。有时正职处于矛盾焦点上,一时难以解脱。作为副职要主动挡驾,主动做工作,缓解矛盾,承担责任,为正职分忧,如出现上访或发生矛盾时,不能把正职抛在一边不管,要主动上前解围。
但是,尊重不等于啊谀奉承,吹吹拍拍。尊重不是不能提不同意见,不提好的建议。正职的决定、决策,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正确的,但也有需要补充,需要修正的时候,只有齐心协力才能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如果一味奉承讨好,会使某些正职在一片赞扬声中不能正视自己,听不进不同意见,了解不到真实情况,难以分辨是非,造成决策失误,影响整体工作的开展。也会使副职的个人形象受到损害,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从根本上说,这么做没有尽到副职的职责,是一种失职行为。
二、做到请示而不完全依赖
副职要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正确得学会用权,做到该请示汇报的必须请示汇报。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一定要果断处理。尤其是对一些难度大、得罪人的工作,要主动揽过来,不能往正职身上推。即使处理措了,还可由正职出面调解,这样余地、主动权就大了。
但在实际工作中,副职往往有两怕:一怕问题拿不准,错了担当不起;二怕出力不讨好。
往往对同一件事情,副职说出一个意见,正职又说出一个意见,最终按正职意见办,伤面子,担心别人说自己“越位”、“越权”。因此小心翼翼,处处谨慎,有的副职对工作事无巨细都请示汇报,不做主,不拿主意,不负责任,只当“二传手”。不但妨碍工作,使其忙于应付,也等于自我削弱了领导权,把自己降格为普通的办事人员。
领导成员之间及时沟通是必要的。可以减少误解,强化协调,有利于行成一致的意见。但不意味着依赖请示,遇事不果断,该负责的不负责。
三、做到主动而不擅自越权越位
副职虽然分管某些工作,但并不等于不能过问全局性工作,相反,在正职考虑问题不周全、不全面、或正职不在家的情况下,副职不但要发挥替补作用,积极主动地处理问题,而且要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和有关政策,敢于直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帮助正职作出正确的决策。当然,副职积极主动,要有利维护正职的权威,维护班子的整体团结,不要出风头、抢镜头、争个人权利。特别要避免不愿意当配角,越权决策,另行其是。有的副职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不让正职过问,插手;有的副职由于在同一个单位任职时间长,业务熟悉,能力较强,而在工作上不接受正职的领导,摆老资格;有的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从不与正职商量。因此,作为副职,要掌握好分寸,既要积极主动,又不要“越位”,影响班子的整体团结。
四、做到服从而不无原则盲从随从
副职作为正职的助手,职位本身决定着在工作中无疑要服从领导,按正职意图办事。但是,服从并不等于盲从。按正职意见办事,也只能执行其正确意见。对于一些歪点子,要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保留意见,向主管领导或上级组织提出。所以,副职的服从是有原则的,有条件的,而不是庸俗的服从,搞个人依附。更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工作原则。
在具体的工作运用上,副职要根据具体情况,认真分析,妥善处理好服从与盲从、随从的关系,真正做到尽其责而游刃有余。
(本文发表于1998年《承德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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