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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顶包案”:盛世白鸭,洛阳之花

(2011-09-06 01:30:19)
标签:

吕天喜

洛阳

宋体

白鸭

拍案惊奇

明武宗

文化

“傻子顶包案”:盛世白鸭,洛阳之花

作者:金满楼

 

清人笔记《春冰野事乘》中有一故事,说福建漳泉两地民风刁蛮,讼事多且屡有顶凶之案。当地劣绅凶徒,作奸犯科后常花钱买人顶替自己坐牢,有的就算犯了杀人重罪,只要肯出钱,往往会有极贫苦之人前去抵死,即所谓“宰白鸭”。

 

某朝廷大员奉命前往福建提审一凶杀案,其调阅案卷后发现,死者乃一彪形大汉,而杀人者却是一位刚满十六岁的羸弱少年。该大员心中疑惑,便仔细查看了死者尸体,发现其身上至少有十六处伤痕,绝不可能是一人所为,因而隐约感到其中大有文章。

 

复审时,该少年对犯罪过程的叙述几乎与原判所写毫无差别,该大员大为惊异,遂令其再述一遍,少年依旧倒背如流,一字不差。由此,该大员更加肯定这就是替人顶罪的所谓“白鸭”,于是对案件疑问之处多加辩驳,并力劝其说出真相,免其一死。但是,该少年却不为所动,仍旧坚持原供。经再三开导,少年似有感动并含泪说自己冤枉,该大员于是将案件驳回原县重审。

 

不料驳回重审后,原县依旧做出同样的供词和判决。该大员大为疑惑,又对该少年进行提审:“你今年刚满十六,怎会下此毒手?”少年答:“我对此人(被杀者)恨之入骨,不共戴天”。该大员再三告诫,认供的后果很严重,是要被杀头的,但该少年这次坚决咬定杀人是自己一人所为。无奈之下,该大员只得依从原判。

 

次日,该大员便服出城,城门口正好遇见少年的囚车经过,那人看到他后,便向他招手,等大员过去后,那少年眼中含泪的说:“小人对大人的大恩大德实在感激不尽,但我被押回原县重审后,县太爷恨我翻供,对我施加酷刑,把我打得皮开肉绽,痛苦万分又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押回监牢后,家里父母又来骂:‘卖你的钱,早已经用完,你现在翻供,岂不将全家逼上绝路,你就算翻案出来,也是死路一条’。既然进退皆死,倒不如顺从父母之命,死了算了。”该大员听后恍然大悟,原来法外有法……宰白鸭者,并非一个人在战斗!

  

 世界之大,难免出现一些荒唐事,其中有些可以容忍,有些不能容忍,如“南京老太案”,如“自首免死案”,因为底线一旦突破,下一个受害的很可能就是你自己。洛阳牡丹甲天下,似乎还有“国花”之称,不过最近出了个奇案,一傻子抢了一个91岁老头的55块钱,被有司部门绳之以法,傻子被抓之后却也不傻,其原名吕天喜,进所后却自称“田星”,更牛的是,有司部门将他的名字写成了“田曐”。

 

(按822日下发的关于其释放证明书显示:“兹有田曐,男, 195811日生,原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嵩县大坪乡宋岭村,因抢劫罪于20081113日经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附加罚金1000元。现因执行刑满予以释放。”

 

说来脸红,敝人读了近20年的书,但这个“曐”字却是不认得的。基层派出所的干警的确高人辈出,竟然能从一个傻子自称“田星”的模糊语中选了一个最难的“田曐”二字,这不去古汉语研究所实在是太屈才了。  

 

傻子吕天喜系河南省嵩县大坪乡宋岭村人,自小精神智力不正常,三里五村都有名,想必一望皆知。天喜3年前无故失踪,3年后,家人却被告知他因抢劫罪而被判刑蹲在三门峡市的某监狱,如今刑满出狱,速去接人。让吕家人侧目的是,吕天喜的服刑档案上竟是一个陌生人的名字,且年龄相差19岁。更吊诡的是,接人时,监狱方面出示的吕天喜档案上明明白白的填有“痴呆”二字。

 

一个傻子,有司部门连他的姓名、出生年月都搞不清楚,家属又毫不知情,就这样一路绿灯,经公、检、法各环节周游一圈后,顺顺当当地吃了3年官饭,按说这是喜事,总比流落街头饿死的好,只是那神圣庄严雄伟的共和国法律,却在无形中充当了最大的丑角。

 

吕家人怀疑吕天喜当了“替罪羊”,这位法律文书上的“田曐”究竟是谁呢?会不会是清代“宰白鸭”的再现?这个很难说。如此拍案惊奇,洛阳方面也震惊了,但经过数天的调查后,公布的结果虽然逻辑可行,但仔细推敲,依旧雷人。

 

调查结果确认,吕天喜的确实施了抢劫,而且也的确推倒了一位91岁的老头,并的确抢劫了这位老人家的55元人民币,而且的确被群众当场抓获,而这位受害者,也的确已经去世,不能下地府去对证,因而民警的确找到了两位受害者的家属并再次确认了傻子的犯罪事实。由此,强大的结论出来了,傻子吕天喜不存在替人顶罪的问题。

 

做得漂亮,堪称完美,天衣无缝。这个逻辑和事实推理相当牛叉,简直和3年的一路绿灯毫无差别,绝对能把自己蒙住(能不能蒙住屁民且另当别论)。作为某种恶意的推测,如果真有“白鸭”,3年前是这么干的,相信这一次也是这么干的;如果3年前是这么设计的,那这次不过重新演出一次而已。傻子当然还是傻子,但从事这行当的人绝不会是傻子,偷梁换柱、移花接木,难得真把自己弄傻了吗?

 

从最坏的结果来说,如果“顶包”案真的发生了,这必将成为中国法治史上的又一耻辱柱,因为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傻子的事情,而是牵涉到相关公安、检察、法院、狱政等部门的渎职甚至滥用职权的责任问题,这可一点都不好玩。退一万步说,对一个傻子判刑3年,公检法狱一路绿灯,这无疑是中州政法系统中的一桩大丑闻,事实上也等于在自己打了自己的脸,证明自己的司法水平和傻子的智力处于同一水平线——这好笑吗?不好笑!

 

敝人以为,有关部门若对吕天喜进行是否存在智障的司法鉴定时,最皆大欢喜的鉴定结果莫过于发现吕天喜原来不是傻子——乖乖,吃了3年官饭,竟然把一个傻子给吃活了,这难道不是创造了一个新的奇迹吗?

 

傻子创造了一个奇迹,又一个拍案惊奇,齐活了。你不信?我信。此所谓:

 

盛世拍案笑呵呵,洛阳白鸭又如何。

傻子可顶三年案,满路绿灯昏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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