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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也好!

(2011-08-20 08:20:05)
标签:

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

房产

女人

独立

杂谈

新婚姻法出台,其中关于房子的条款引起争议,什么“谁付了首付款,离婚后房子归谁”,什么“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简直摆明了,男人出轨没什么后顾之忧了!女人再也别想通过婚姻捞到什么保障了!中国那些生了女儿的父母,原本一定以为负担至少轻一点——不用给闺女结婚准备房子了,房子是男方的事!现在看见没?如果你没能力给闺女准备房子,而你的闺女又没能力自己去挣房子,那么一旦有一天,你的女儿婚姻出现了问题,她一个半老徐娘,除了扫地出门,没别的出路!

一开始我也气不过,妈的,做人难,做女人更难,做中国的女人难上加难!

可是静下心来想一想,我觉得还是利大于弊,比如至少可以减少功利婚姻的发生率,要知道有多少女人就是为了一套房子而把自己给嫁了啊,比如至少可以让许多生了女儿的父母知道,不要再幻想女儿是什么招商银行了,要想让女儿将来活得有尊严有保障,连带着让你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嫁人不再是一条捷径,除了好好培养,没有别的方法——这对许多偏远地区的女孩子也许是一个福音。

当然,最大的好处就是:逼得女人认清现实抛弃幻想,靠什么都靠不住,靠自己才是最靠谱的。加油吧!

另一方面,好的,既然法律在讲男女平等——男人买的房算自己的,女人要想有房也得自己去挣。那么我们女人,难道就不可以要求其他方面的男女平等么?谁规定一个女人就得伺候老公来着?谁规定照顾家庭就是女人一个人的事情来着?谁规定女人就得生孩子来着?啊,这个,似乎咱们也不能为难男人,哈哈,但是,既然只有女人能生孩子,难道不应该在法律上在福利上在就业上,给予女人更多的照顾么?你不干?行,那我也可以不生!倒要看看究竟是谁厉害!

我甚至有点期待了,新婚姻法,也许会给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带来一场深刻的触动和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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