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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去要钱啊!

(2010-03-05 11:02:53)
标签:

文摘

卡玛

稿费

杂谈

同志们,我怀着打了个大胜仗般的喜悦心情,写这篇博客。

是这样的,上回我不是说一些不要脸的文摘类杂志,从来不主动发稿费的事情了吗?我在家没事干的时候,就拿个电话挨个要稿费,不得不说和人要债的感觉真是很爽,我将之当作我的一项休闲活动。

应该说,大部分的杂志,做贼心虚的缘故,态度都非常好,但是有一些杂志,非常非常不要脸,还挺横。不过,姑奶奶我最不怕的就是横的,一遇见横的我就浑身来劲。

现在我给大家讲述和一家不要脸的杂志交涉的全过程。

这家杂志,鉴于他们及时悔改,所以,给他们留点面子,就不点名了哈。

我的第一个电话,是一个小姑娘接的,我说明我的来意,并且告诉她我的名字,她一听名字就惊喜地叫了起来:“呀,你是卡玛啊?我找你找了好久!”我冷笑:“找我很容易啊,你打个电话去发我稿子的杂志社一问不就知道了吗?”她讪讪的:“这个,呵呵,我还没想到。”

最恨这种人,鸡贼,以为别人都是傻子。

我没好气:“你们怎么从来不发稿费啊,像人家青年文摘和读者,都有专人负责查找作者地址。”这时候,这个小丫头,开始嘲讽我:“啊,我们庙门小,没有人负责这个事情。”我脸皮厚,加上心理素质一流,嘲讽对我算个屁。

我正告她:“我不管你庙门大小,请把转载的那三篇稿子稿酬给我,还有,以后请不要再转载我的稿子!”我把我的地址、电话、邮箱都留给了她。

过了几分钟,我感觉还是那个小丫头给我来了电话,但是她自称是编辑部主任,说刚才接电话的是她的同事,我也懒得戳穿她的话。她向我道歉,希望以后还能和我合作。我一口回绝。她开始刁难我,说要稿费可以,但必须把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发过来,我们怎么知道你是真的卡玛啊?还让我提供那些稿件原发杂志的复印件。

我气坏了,我说:身份证复印件我可以提供给你,但是原发杂志我提供不了,这应该是你们的事情吧?既然你们能偷偷摸摸地转载我的稿子,当然知道那都是些什么杂志。

过了两天,我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发了过去,这人给我邮箱里回了一个邮件,是一份协议书,说想要稿费可以,但是必须先和我们签个协议,我溜了一眼,大概意思是我同意和他们杂志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我回复邮件,说今后不打算和你们有任何合作,因此也不可能签署任何协议。

她又回了一封邮件,说我们杂志社有规定,如果不签协议,稿费只能发一半。

我真是气疯了,回复她:请按转载文章千字50的标准如数付酬。如果不行,你把你们总编的电话给我,我来和他交涉。还有,我要告诉你,我已经和我所有合作的杂志约定,以后我的文章后面,都将注明: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如果你们再擅自转载,就是违法,到时候可不是千字50就能搞定的事儿了。

过了好几天,小丫头回信,语气明显缓和了,解释了一通,意思是签协议对大家都好之类,如果你实在不肯签,我们也没办法,我向我们领导汇报了,领导很重视,同意按千字50的稿酬付给你。

我没有回信。

目的已经达到,我懒得再和这些人多说。

有意思的是,昨天中午,我接到了这个小丫头的电话,以向我邀功的口气,说他们杂志不止转了我三篇,她帮我查了一下,一共转载了我九篇稿子!算起来稿费有一千六百多呢!她说:我这就给你寄过去!

套用赵本山的话:哎呀妈呀,有意外收获!

由此也可以看出,这些文摘类的杂志,无耻到什么程度,转了一个作者近十篇的文章,竟然不想找一下这个作者,而找我并不难呀,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的事情。其实说白了,他们就是不想给钱。这和强盗没什么分别。身为媒体工作者,却不懂得尊重作者的劳动,我可以断言:这样的杂志,不可能有前途。

在这里我也提醒一些写字的朋友,去查一下,因为那些文摘类的杂志很可能就转了你们的稿子,一定要找他们要稿费,虽说没多少,但是那是你应该得到的,为什么不去要呢?同时这也是给这些不要脸的杂志好好上一课:天底下从没有免费的晚餐,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不要怕麻烦,大家都去要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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