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组长职责及津贴发放办法
(2011-04-13 20: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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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教务处工作 |
教研组长是学校教科研工作的核心,教研组长必须按照市教研室及学校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本组老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组织本组教师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扎扎实实地做好学习型教研组的建设工作,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教研组长职责:
1.听课。教研组长要切实履行好听课职责,对全校本学科其他教师随堂听课,每周至少要听课2节,每学期至少要听全一遍本学科成员的课(教研组长兼备课组长的人员每周听课不得少于2节,至少一节听备课组成员的课,一节听教研组成员的课)。教研组长听课后必须及时与上课老师交流听课意见,同时将教研组长职务听课的《课堂教学评分表》及时送交钱朝阳主任,以便教务处核算教研组长的听课津贴。
2.检查。教研组长必须根据校长室的布置对备课组长的示范教案不定期进行检查;每月根据全校性教学常规检查的要求对本组教师的备课笔记及作业批改情况进行检(抽)查,及时、如实填写《教研组长检查记载表》送交教务处;按要求对各年级备课组长的计划、小结进行审核。
3.示范课。教研组长应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以教研组为单位上示范课(全校本学科的其他教师都必须听课),原则上每周1节(每月不得少于1节)。教研组长在示范课结束后应及时将示范课教案及听课人员的《课堂教学评分表》送交钱朝阳主任,以便教务处核算教研组长的示范课津贴。每次示范课结束后,教研组长应组织听课老师对自己所上的示范课进行评议,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4.组织教研活动。教研组长要根据学校及学科实际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或通报相关备课组、教师在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中存在的问题;或组织教师就“学生作文如何升格、复习课如何上、试卷分析课如何上”等实际问题进行探讨;或组织示范课、优质课的集体评议等等。每次教研组活动结束后,教研组长应将《教研组活动记录》等相关材料及时送交钱朝阳主任,以便教务处及时核算教研组长组织教研活动的津贴。
5.组织课题研究。教研组长应积极组织本组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并切实落实责任,力求在3年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课题的申报、立项、中期验收、结题验收工作。
二、教研组长津贴:
根据教研组长职责,教研组长津贴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基本津贴。学校给予教研组长40元/月的基本津贴。
2.听课津贴。学校给予教研组长15元/节的听课津贴(每周2节)。对没有按要求听课的教研组长按每周2节的标准扣除15元/节的津贴(对教研组长兼备课组长的人员按每周1节的标准扣除15元/节的津贴)。
3.示范课津贴。学校给予教研组长20元/节的示范课津贴(对不按要求上示范课的教研组长按每月1节的标准扣除20元/节的津贴)。
4.组织教研活动津贴。学校给予教研组长15元/次的组织教研活动津贴(对没有按要求组织教研活动的教研组长按每月1次的标准扣除15元/次的津贴)。
5.课题研究津贴。学校对课题通过结题验收的教研组及教研组长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方案详见《泰兴市扬子江高级中学课题管理制度》。
6.考核津贴。学校每学期对教研组长进行考核,按考核等级发给100—300元不等的考核津贴:一等奖3人,每人300元;二等奖3人,每人200元;三等奖3人,每人100元。